《考公上岸,從女友拋棄到權利巔峰》第55章 中間人(2)

作者:宗門首座·2個月前

“李所”

“王所,跟你打聽一件事。”

“什麼事?”

“你們派出所的人,今天去清河村,到我姑父家,把我姑父和表弟抓來了。

事情我瞭解一下,不是什麼大事,是我表弟順手拿了一個村民家的雞。

這麼小的事,拘留都達不到,讓他賠村民一兩百塊錢,幫協調下,把人放了。”

王劍明不知道此事,可這事有問題,一個偷雞的,誰會去管。

要是連偷雞都管,派出所的人都不用幹別的了,一天到晚,抓偷雞的得了,抓得過來嗎?

他跟李孟江關係不錯,沒有立刻答覆。

“李所,我不知道此事,等我瞭解下,再回復你。”

掛了電話,王劍明給馬國良打去電話,叫他來辦公室。

馬國良來到王劍明辦公室。

王劍明叫道:“坐”

馬國良坐下,王劍明問道:“老馬,你們治安組今天是不是去清河村,抓了個偷雞的。”

馬國良見問這事,把事情的經過說了。

王劍明見是陳實派去抓的,這個徐汝情,跟陳實堂哥結怨很深,兩家有佔地糾紛,之前就報過警,陳實的堂哥,還被拘留過。

瞭解事情原委,王劍明可不想插手管這事,跟自己有什麼關係。

平時跟李孟江關係不錯,可也犯不上得罪陳實,現在可不是偷雞這小事,涉及到襲警,可大可小。

自己站在一旁,看熱鬧就行。要是順水人情,這個面子,當然要給李孟江。

可他的面子,沒有陳實大。

李孟江的背後只是一個財政局的副局長,陳實背後,可是縣長,誰輕誰重,他分得清。

“老馬,你去忙吧,我知道了。”

馬國良離開,王劍明給李孟江打去電話。

電話很快接通。

“王所,不是什麼大事吧?”

“李所,事情有點嚴重,偷雞是小事,可他們襲警,這問題就大了。

這事是陳副所長在管,我這邊不便插手。”

李孟江沉默了三秒說道:“王所,你可是派出所的所長,一把手,這麼點小事,你還做不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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