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明初活到建國》第45章 剝皮楦草(1)

作者:兩廣總督·2個月前

楊軒並沒有直接告訴小皇帝,這其中的緣由複雜,還需要他自已將來去體會,理解。

“行了,行刑的時間快到了,我們觀刑吧!”

楊軒說道。

這段時間持續行刑,圍觀的百姓也變少了。

主要是天天砍頭,一些百姓也受不了。

就連監斬官也換了三四個人,今天的監斬官就是新換的。

行刑人員,也不是劊子手,而是錦衣衛的人員。

因為今天的節目不是砍頭,而是剝皮楦草。

這種刑罰,根據佛教傳說,是地獄當中對罪大惡極的靈魂施行的酷刑。

為打擊腐敗,整頓吏治,老朱將此刑運用到現實中。

按照老朱頒佈的《大誥》中規定,貪汙六十兩以上者,剝皮楦草。

顧名思義,這種刑罰就是將貪腐官員的人皮剝下來製成鼓或者填入稻草製成人皮稻草人立於衙門門口或者當地土地廟的門口,用以警告繼任官員,切勿貪贓枉法。

效果嘛,肯定是有的。

縱觀整個明朝的歷史,洪武一朝貪腐官員是最少的。

比如建昌縣知縣,接受四百貫鈔,凌遲處死;德安縣縣丞,收受下面里長送的羅、絹、布共十匹,鈔八十貫,知府前往抓他,他居然還拿一把鐵叉拒捕,被凌遲處死;萊陽縣丞收贓一百貫,凌遲處死。

看老朱的態度就知道了。

但之後嘛……

只能說,人亡政息!

如果按照老朱的規定,現在朝堂上的官員得空一大片。

朝廷的運轉效率不說癱瘓吧,起碼相當一段時間效率將大大降低。

楊軒將剝皮楦草的刑罰跟小皇帝講述了一遍,後者的小臉蛋上也滿是驚駭。

他萬萬沒想到,自家祖宗對貪腐的憎恨竟然到這種地步了。

老祖不跟他說,他還不知道呢!

至於其他人,自然不會跟小皇帝說這件事。

畢竟自身乾淨的人並沒有多少,萬一小皇帝以後把這個刑罰用在他們身上怎麼辦?

而楊軒,則毫不擔心。

他是收錢了,但這些錢將來都是要給小皇帝的。

憑藉兩人的關係,小皇帝也不可能因為這就去處罰楊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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