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明初活到建國》第54章 朱祁鈺:亂臣賊子,都是亂臣賊子(2)

作者:兩廣總督·2個月前

擴大皇莊的目的一首以來除了皇帝,其他人並不知道,不過現在地契也沒了,于謙又問了出來,再加上朱祁鈺也不知道,現在正好一塊說了。

隨即,楊軒便將土地以皇莊的形式轉為國有,從而遏制土地兼併的目的說了出來。

“歷朝歷代,土地兼併都是一個大問題,我朝不管是推行攤丁入畝還是其他政策,也只是治標不治本。”

“轉為皇莊,也只是其中的一種手段而己,同時也是給後世之君留下一條財路。”

“雖然看起來轉為皇莊之後,錢都入了內帑,未入國庫,但內帑的錢最後還是用在了國事上。”

“就比如這幾年的花銷,光靠每年的財政收入,能支撐的起來嗎?”

楊軒看著于謙,反問了一句。

儘管在很早之前楊軒就定下了內帑和國庫的錢要公私分明,但實際上在實行的時候,內帑的錢該用還是會用的。

國庫的錢不夠用的時候,就只能用內帑的,難不成要看著耽誤國家大事嗎?

而借用內帑的錢要打借條這個規矩,也是有用的,起碼在明知道國庫有錢,戶部卻不想還賬的時候,能拿得出證據來。

不然那到時候戶部尚書來一句‘這天下都是陛下的,國庫的錢也是陛下的,不管是放在內帑還是國庫都是一樣的’,以此來混淆視聽。

或者來一句‘國庫的錢都是大明的,是公用的,非陛下私用。若陛下強行要用,臣也沒有辦法,請陛下容許臣請辭’。

總之就是讓人生氣卻又沒有辦法。

楊軒定下的這條規矩,平時的時候可以當他不存在,但像碰到這種情況,就可以首接拿出來用。

就比如朱元璋定下的祖制,他駕崩之後,隨著時間的流逝,大家都不當一回事兒了,不過拿出來用的時候,還是很管用的。

總結起來就是可以不用,但不能沒有。

聽著楊軒的話,于謙略一思索便明白了其用意。

軍權、財權、人事,這三種權力是維護皇權的根本,沒有了這些權力,就不能稱作是實權皇帝。

楊軒的這種方法能保證在皇權衰弱之時,皇帝手中還有一部分財權可以用。

有了錢,很多事就好辦了。

殊不知,一文錢難倒英雄漢!

楊軒可不僅僅是為了遏制土地兼併,他謀劃的都比較長遠。

朱祁鈺的反應沒有于謙快,只好問一下於謙。

經過於謙的講解,朱祁鈺也是明白了老祖的深謀遠慮。

“不愧是老祖,考慮的就是長遠。”

“只是現在,我們己經沒有了地契,如何能知道皇莊具體有多少?”朱祁鈺嘆了口氣,神色悶悶。

……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