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考場飯菜就是一次性買賣,愛吃不吃,反正又不是廚子、官府的人吃。
孫山還是強迫自已就著鹹菜乾了一碗米粥,至於米飯和豆角炒碎肉,實在吃不下去。
孫山隱隱約約地聽到隔壁的仁兄正在乾嘔。
哎呦,看來是大哥說二哥,臨近茅房的兩個考生大差不差,臭味遠遠飄香,大家一起享受。
瞬間,孫山的心情稍微好了點。有人陪同受罪,就是高興。
吃過午飯,絡繹不絕的學子上茅房,孫山也上了一次。
說真的,如果他是小光仔,寧願就地解決,也不要去茅房,上一次後悔一次。
“茅房”在腦海裡久久不能散去。
隨著幾聲鐘響,衙役開始發第二場的考卷了。
院試考兩場,沒有主次之分,兩場都很重要,院試的成績是兩場的彙總。
而且棄了第二場,兩場的成績為零。
第二場從中午開始到明天中午,也就是說,就算打算提前交卷,也需要熬到明天中午的時候,
孫山像第一場那樣先仔細檢查試卷,發現沒問題,才安心。
第二場的考試內容果然有律法。
從前年開始,院試慢慢地出現法律知識。
洪秀才立即把律法加入課程,所以洪氏學堂的甲班學子,或許努力點,有可能成為“金牙大狀”。
除了考律法,剩下的是兩道制藝題,都是出自四書。
其中一道是“而學之壯”,出自《孟子·梁惠王下》:“夫人幼而學之,壯而欲行之。”。
另一道是“雖覆一簣”,出自《論語·子罕》:“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也。”
分別寫兩篇八股文。
孫山嘆了一口氣,打算先把律法做完,這題不難,填空題和解釋題。
沒有出案例讓考生根據什麼律法判案子。
孫山很快把律法題做完,畢竟他從小就熟讀《大乾律例》,一開始並不是為了科舉,而是為了瞭解這世道怎麼執行,免得因為“常識”而觸犯了律法。
只不過正好印證那句話:機會是留給準備的人。
想不到這幾年會考律法。
孫山恨不得學德哥兒叉腰大笑三聲,好讓內心的沉悶消散。
做完律法題,孫山並未準備做制藝題。
他越來越難受了,感覺要中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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