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農小子的科舉日常》第1311章 李四賣布(2)

作者:西門七仔·1個月前

誰不知道好東西要到大地方賣才能賣上價格。沅陸縣,山疙瘩的不毛之地,根本賣不上價格。

孫山估算了一下,笑著說:“怎麼也值個20兩。”

聽到值20兩,李西快樂地飛起,要不是孫大人一首虎視眈眈地看著他,早就一蹦三跳地拍掌叫好。

艾瑪,想不到一匹小小的布,竟然值那麼多錢。

想當初自個辛辛苦苦做貨郎,也只不過賺到七八兩的身價。這麼一匹布,就要奮鬥半輩子。

艾瑪,簡首沒天理,這世道太不公了。

李西正想好好慶祝自個得了一匹好布,可沒開心多久,腦瓜子忽然一閃。

剛才他看到了什麼啊?

虎視眈眈的雙眼?

尼瑪的!那可是孫大人的雙眼!

孫大人叫他過來,就是讓他主動“投誠”,獻上好布。

也就是說這匹布不是他的,而是孫大人的。

尼瑪的!白花花的20兩就這樣送給孫大人了?

李西不樂意,想著要不要衝上去,抱起布,就跑路呢?

隨後一想,這個法子一點也不實際,他跑去哪裡?

那個是知縣老爺,不是張三。

要是膽敢跑一步,知縣老爺必定找些“莫須有”的罪名,像秦檜誣陷岳飛那樣,把他冤死。

李西雙眼放光,在發財和死亡之間,想都不想選擇好好地活著。

單手捂胸,昧著良心地說:“大人,想不到這匹叫啥娘子的布竟然如此貴重。實在不該草民所得。這樣好的布,只有大人襯得起,不,應該說是這匹布沾上大人的光,才顯得如此貴重。大人,這匹布是你的,不是草民的。大人,草民多虧有你,才能洗脫冤屈。”

孫山看著如此虛偽的李西。

沒好氣地說:“莫要昧著良心說話,這樣良心會痛的。你放心,這匹布,本官不會放在心上,你好好地拿回去,賣掉後,得到銀錢,好好做人。

莫要做些大頭夢,整日想發大財,像你這樣的性子,能安安穩穩就不錯了,發財,哼,你端盆水,照照自己,你配嗎?”

相對於把布還給自己,李西更絕望的是孫大人認為他不配發財。

李西好想問,他哪裡不配?模樣不算英俊瀟灑,但也端端正正,有模有樣。

瞧瞧孫大人,賊眉鼠眼,也能做大官人,為何他這樣相貌端正的五好青年就不配發財?

當然這些話只能心裡想想,這輩子都不敢說出來的。

李西垂頭喪氣地拿起步,跟孫山告辭。

頓了頓,還是多嘴地問到:“大人,我去哪裡賣布?到辰州府賣,是找見布行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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