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千金讀心破案,被搶着借調!》第246章 身體檢查(1)

作者:明明在下·2天前

看到陳繼東從外面走進來,王明生依舊癱在位置上,整個人看起來還有幾分懶洋洋的。

一開始他看到警察、看到公安局還有些害怕,但是經過這一段時間的適應,他也明白過來了。

只要咬死沒有證據,無論這些警察發現什麼問題,他都可以用語言的藝術圓過去。

因此,當他看到陳繼東和時菱重新回來以後,也根本沒有在意。

他們不過離開了也就兩個多小時,能有多大的進展?

陳繼東也沒有再跟王明生廢話。

他轉頭對顧晏廷和張海濤交代道:“你們現在去辦一下手續,等會兒帶他去法醫檢查室,找男法醫做個檢查,看看他的大腿內側有沒有一道疤痕。”

聽到這句話,王明生一下子愣住了,雙腿也不自覺地夾緊了一些。

【怎麼回事?】

【他們發現什麼了?】

【怎麼突然就要進行身體檢查?】

【又是誰知道他大腿內側有這道疤痕?】

【難道是程嘉佑說的?】

王明生的臉色一下子變得很難看。

他立馬聲音極大地質問道:“陳警官,這是我的隱私,你們有什麼資格檢查我的身體?”

這種問題自然不需要陳繼東親自回答,顧晏廷就己經像背書一樣回答了他的問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可以提取指紋資訊,採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

王明生還是不服,“對呀,說的是可以進行人身檢查,又不是說一定。可以和一定可不是一個概念,我現在就是不同意你們檢查,你們現在是侵犯了我的隱私!”

面對王明生的質疑,顧晏廷絲毫不怕,“王先生,剛剛我還沒說完。這一條還有一個規定是,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

顧晏廷以前也沒少遇到這種人,他們看似比普通人稍微多懂那麼一點知識的,所以就格外講法。

對付這種人最好的做法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要做到比他們更懂法律條文。

顧晏廷還很有禮貌地說,“你還有什麼疑惑嗎?需不需要我把法律原文找出來給你?”

王明生:……

顧晏廷說完以後,王明生一下子沒話可說了。

實際上他也知道自己是在胡攪蠻纏,他就是在賭其他人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誰能想到這裡的人這麼難纏,竟然連哪個法律檔案第多少條都能說得出來。

緊接著,顧晏廷很快辦完相關手續。

他和張海濤把王明生帶到了法醫檢查室。

哪怕王明生再怎麼不情願,最終也不得不跟著顧晏廷和張海濤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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