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近距離被狙擊槍黑漆漆的槍口鎖定,他整個人瞬間僵住。
一動也不敢動。
只等著持槍人扣動扳機。
沈明朝的嘴角微微勾著,將兩個人的失態都看在眼裡,薄唇輕啟。
“哦,對了,我想起來了。”
“你——”
她首勾勾盯著汪燦,“貌似也得跟我解釋解釋,什麼是妻主吧?”
與此同時,過往的記憶在腦海裡閃現。
[你己然踐行了你的承諾,按照約定,從此之後,我當奉你為*主]
[你完成了張海俠的遺願,他認你為*主。我也可以]
想起這些,她忽然低低笑了一聲,那笑意裡帶著幾分自嘲,輕聲呢喃著,像是說給自己聽。
“原來不是認主,是認妻主啊。”
妻主。
多麼小眾又讓人意外的詞彙。
沈明朝做夢都沒有想到,有一天會有人這麼叫她,甚至還是兩個!
一開始她聽到張海俠的那句[任憑妻主處置],滿腦子都是問號,還以為是自己幻聽了。後來再一次聽見對方這麼叫她,她才確定這不是幻聽,而是她終於聽見了。
她就說為什麼每次他們說什麼主,都會莫名其妙卡頓一下。
這種細節太微乎其微了,她就算再謹慎,也不可能察覺異樣。
沒想到裡面藏了這麼大顆雷。
“呵,這可真是個美麗的誤會,你們說呢?”
沈明朝面向兩個人,語氣不輕不重,她從頭到尾都很平靜,這聲妻主她只在剛聽見的時候震驚過,現在她更想要一個解釋。
“怎麼了?怎麼又不說話?都不止一次叫出口了,現在裝什麼啞巴?”
確實。
都叫出口了,還有什麼好不認的?
張海俠心裡暗暗嘆了口氣,他不是覺得羞愧,也不是覺得難堪,他只是怕沈明朝接受不了這麼荒唐的稱呼,從而讓他們的關係進一步惡化。
但事己至此,無論何種結果,他不能什麼反應都沒有。
張海俠撐著身體,雙膝跪地。
“是,明朝,我們曾經有過約定,你若帶我回到故鄉,見到故人,我就認你為妻主。那個時候,我尚未察覺自己的感情。再次見到你,你忘記了我,也忘記了我們的約定,更聽不見我叫你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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