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律師,申請出戰》第73章 太明顯了(2)

作者:無聊到爆棚了·2個月前

“請問,這一點,你們怎麼解釋。”

“第二,原告方是基於怎麼樣的情況下,才由此來推定我方收到的這筆款項,就是你方轉給B的呢?”

“推定信託,不當得利、還是知情收受。法律依據呢?”

“第三,被告方跟原告方一樣,同屬於受害者,但是,被告方是基於相信朋友,借出的這筆款項。”

“至於原告方,是基於高額回報的誘惑下,才會上當受騙。”

“兩者的本意,並不相同。”

基本上,實習生們只要反駁了金勝說的這三個觀點,也就差不多OK了。

再說,普通法,更多的還是基於已經存在的判罰案例來作為重要參照物,跟國內還是有點不一樣的。

金勝能提醒這麼多,已經相當可以了。

要是再多說幾句,就違背了課題本身的意義。

畢竟是模擬法庭,又不是真實的。

在法庭上進行陳述的時間,肯定會有限制。

金勝注意到,實習生們除了極個別的還一臉茫然,大部分看上去都已經若有所思的樣子了。

“好了,你們繼續研究吧!我也該去忙自已的事了。”

“謝謝師兄....”

“謝謝金律。”

“............”

金勝出了會議室後,直接朝著茶水間走去。

準備點個外賣,慢慢的研究一下現有的證據,看看上了法庭要怎麼打。

處理一件刑事案子,除了要找到有利已方的證據之外,還要找到控方在程式上、證據上的漏洞。

就比如,控方是一張密不透風的布,辯方則是需要變成一根針,在布上面扎開一個口子,然後慢慢的擴大。

只要這張布合不攏了,那麼就成功了。

眼下江添越那邊,蘇瑾跟凌逸寒兩人的調查報告還沒有拿過來,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新的突破點。

金勝在想,要不要去一趟檢察署,除了看看公訴方有沒有新的證據提供之外。

是不是應該跟檢察官先聊一聊,能不能先撤回起訴,重新進行調查。

至少這在法定程式上面,是合規的。

路過幾個導師的辦公室的時候,金勝是一個人都沒看到,估計都忙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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