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暴君崇禎,殺出萬世帝國》第920章 請陛下將之交付有司論罪(2)

作者:暈奶·2個月前

目光落在陸家明的身上,朱由檢開口問道:“陸卿,朕對醫家之事不是很瞭解,但猶記得上古之時,我華夏就有解剖人體的先例吧?”

陸家明和醫學院的眾人一聽,皆是放下心來。

陳實功站出來,拱手道:“陛下,據史書所載,扁鵲、倉公皆有解剖人體的記錄。”

“解剖這個詞,更是出自《黃帝內經》,《內經》中的《脈度篇》、《經筋篇》、《腸胃篇》、《骨度篇》均有對人體各部位的詳解,這就證明我醫家先賢,早就開始了對人體的研究。”

陳實功說完後,陸家明也站出來, 看向傅懋光道:“傅院使,您也是杏林大家,當知道醫者診病,必先明臟腑之運化機理,不然,其本既誤,則後之諸般診療思慮皆離正道矣。”

傅懋光聽陸家明這麼說,並未反駁,而是長長的嘆了口氣。

正如陸家明所說,他傅懋光也是醫家,怎會不知道這個道理?

朱由檢看了看雙方,正欲說話,卻見來宗道又站了出來,對陸家明反駁道:“陸祭酒,按你所說,這不是在殺人場上學醫道嗎?”

“聖人言,父母完生吾,吾完歸之,可謂孝矣,不損己體,不辱己身,可謂完矣。”

“《大明律》亦有言,毀屍者,凡殺人而後埋屍、焚屍、溺屍或沉屍於水者,皆絞之。肢解焚屍者,若斷他人屍支或焚之者,亦絞之。曝屍者,其故殺、誤殺及病死者,未得善埋,曝屍於途,使民不忍見者,杖六十。”

“盜人肢體者,凡竊人骸骨、耳鼻、舌之類者,杖百。因而致人傷殘者,杖六十且徒一年。”

“陛下,皇家醫學院祭酒陸家明等人,已經觸犯了《大明律》,臣請陛下將之交付有司論罪。”

來宗道這是放大招了,也不顧之前朱由檢的話,直接將《大明律》搬了出來。

對此,朱由檢也感到有些棘手。

做了這麼多年的皇帝,朱由檢也算是有些心得了。

所謂律法,其根本並非是為了什麼公平公正,而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

所以,歷朝歷代的帝王,輕易都不會違反自己制定的法律。

來宗道列舉出來的這一系列的罪名,都是在大明律上白紙黑字寫著的。

見朱由檢不說話,偏殿內的氣氛頓時安靜下來。

片刻後,朱由檢看向刑部尚書薛國觀,開口問道:“刑部怎麼看?”

薛國觀上前一步,躬身道:“陛下,大宗伯乃禮部尚書,對刑律可能不是很瞭解。”

“據臣所知,醫學院並未觸犯大明律。”

“薛部堂,你這話是何意?”

來宗道聽薛國觀這麼說,當即就不樂意了。

“來部堂,稍安勿躁,聽薛某一一道來。”

薛國觀不疾不徐,神色很是輕鬆。

“哼!那你就說說吧,本官也聽聽你這位刑部尚書,會有什麼高論。”

“來部堂之前所說,全都是針對大明百姓的,但皇家醫學院所用屍體也好,活人也罷,全是來自建州的異族,不適用於大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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