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擺爛的我把魏忠賢逼成張居正了》第二百二十七章 黃宗羲的改制方略(2)

作者:小貞德·1個月前

對於鹽鐵等物則由官府專營,旁人不得插手!

同時免除官員、宗室經商免稅等特權,統一收納賦稅。

黃宗羲的方略就是將原本壓在老百姓身上的賦稅,全都轉移到那些商人和富戶頭上。

尤其是那些大地主們,需收重稅。

黃宗羲細細的闡述著自己說制定稅法的細節,並在最終做出總結。

“推行攤丁入畝,今後窮苦百姓便無需繳納賦稅,只要每日做工,總能有口飯吃!”

“收取商稅才是充盈國庫的根本所在。”

同樣是十分精妙的策略。

朱由檢沉思片刻後,問道:“此法若是推行,你認為應在什麼地方先試行比較合適?”

這次他沒讓黃宗羲去和內閣商量,因為這其中有許多觸動官員利益的地方,內閣那些人也未必會同意。

後者倒是沒想那麼多。

他琢磨了一下,說:“可先在山西試行。”

“去歲陛下掃清了山西諸多富商,目前哪裡豪紳勢弱,正是推行新稅法的好地方!”

因為追查八大皇商的事,山西的商人基本都被魏忠賢掏空了,剩下那些小魚小蝦也翻不起什麼風浪來。

沉思片刻,朱由檢點了點頭,然後道:“好,朕知道了。”

“那第三張卷子,關於黨爭的呢?”

四道題中,最犯忌諱的就是關於黨爭的題。

黨爭這種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但也都是在私底下搞。

現在朱由檢將其出在會試的試題上,可見是真的對其厭惡到了極點。

黃宗羲接著說道:“回陛下,黨爭一事歷來有之,陛下登基以來我朝黨爭之勢已大為改觀。”

“不過,要想長治久安,臣以為還是要重實幹,輕虛言!”

“以往言官可風聞奏事,故而有不少御史或邀直名,或剷除異己便胡亂彈劾。”

“臣以為今後都察院和六科應有調查稽核官吏之權,如卻有違法事,自當處置,若只是風聞奏事,當反坐論罪!”

“且朝廷對官員貪腐一事並無具體規制,當立新法,重整吏治!”

黃宗羲所說的對官員貪腐之事並無規制並非是沒有規定,而是規定不現實。

大明律規定,貪腐幾十兩銀子便剝皮萱草,可除了洪武朝以外,後面再無實際執行過。

後來貪汙也很少殺人。

黃宗羲說的重整吏治,指的就是讓都察院和六科能照章辦事,有了規矩一切都好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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