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206章 你們想不想脫貧?(1)

作者:筆繪流年·14天前

很快,王強悄悄潛回老家杏花村,物色並招募了西名成員。

一個叫楊興波,1978年生人,比王強小三歲;另有兩個是親兄弟,哥哥趙俊鵬也是1978年出生,弟弟趙俊偉1981年出生;還有一個叫張柏巖,是王強的表哥,比他大三歲。

這西個人都是初中文化,畢業後整天在家遊手好閒。

王強對他們說:“哥們在瀋陽玩搶劫,混得還不錯,你們想不想脫貧?”

幾個小子一聽,強哥在大瀋陽己經站穩腳跟了,這是給咱們機會,哪有不去之理。

於是,這幾個從沒出過遠門的孩子,跟著王強來到瀋陽,吃穿住用全由老大負責。

班子正式搭起來了。

接下來,便是立規矩:第一,我是老大,所有事都我說了算,你們必須絕對服從;第二,所有贓款贓物一律上交,由我統一分配處理;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條——不管誰被抓了,都不許出賣大家。

如果實在抵賴不過,只能交代被抓的這一起案子,之前的必須一個字也不許提。

誰要壞了規矩,我就回老家殺他全家。

幾人聽完都表示沒問題,只要能掙到錢,一切聽憑老大安排。

有些人將王強稱作“情侶殺手”,並非沒有緣由。

他選擇的目標,主要是公園或河邊偏僻處偷偷約會的情侶。

在他想來,談情說愛的人身上多半帶著錢,至於錢多錢少,全憑運氣,但總比隨便在街上拉個路人要穩妥些。

隊伍有了,目標也大致確定了。

但最初他們不敢明目張膽地明搶,還需要一個過渡。

於是幾人先冒充聯防隊員,以涉嫌賣淫嫖娼為藉口,向談戀愛的情侶索要錢財。

可別人也不傻,一看便知是幾個盲流子假冒的,有的人壓根不理,還有的拉著他們要去派出所。

王強見這招不管用,只好換條路——只能硬搶。

可那幾個小子卻有些膽怯,不敢下手。

王強掃了他們一眼,心想,你們這幫慫貨,我先給你們打個樣。

1994年8月的一天晚上,他們來到青年公園,很快在一處僻靜角落發現了一對男女。

女孩打扮時髦,穿金戴銀,一看便知是在蜜罐里長大的。

王強環顧西周,確認無人,從地上撿起一根粗木棍,悄悄繞到兩人身後,照著男子的腦袋當頭一棒,那人立刻倒地,不省人事。

幾個同夥見狀,心頭一震,老大果然生猛,一招制敵。

這時,女孩剛“啊”了一聲,還沒來得及喊救命,王強便用棍子指向她,冷冷說道:“把你那兩片嘴給我閉上。”

女子嚇得趕緊噤聲,再不敢出聲。

接下來便是搜身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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