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41章 兩千塊錢(1)

作者:筆繪流年·2個月前

第41章 兩千塊錢曹殿龍家附近有個村子叫馬莊村,村裡有個叫吳運好的混混,與曹殿龍本是酒肉朋友。

一天,吳運好邀曹殿龍去同村的張修國家中喝酒。

酒過三巡,張修國發起了牢騷:“五哥,我們村有個叫張世靜的,實在太狂了,總欺負我跟運好。”

“那傢伙開車就像沒長眼似的,前幾天還壓了我家的麥子。”

“還有,本該分給我家的宅基地,他哥也不給我,明擺著就是欺負人。”

“這個人實在太可惡了,不信你問運好。”

吳運好附和道:“沒錯,這小子確實不怎麼樣。”

“五哥,聽說你敢殺人,能不能幫我們出這口惡氣,把那個張世靜給做了?你看行不行?”

曹殿龍此前吹過牛,說自己多狠多狠,還敢殺人。

如今一聽吳運好讓他幫忙殺人,他頓時有些發懵。

他心想,這可是殺人,不是自己擅長的盜搶。

一旦被抓,腦袋可就保不住了。

但轉念一想,要想立威。想當老大,如果把這單做成了,便可夢想成真。

更何況,大話已經說出去了,要是不接這單,以後就沒法在圈子裡混了。

藉著酒勁,他做出了決定:殺!

但絕不能白殺。

他開口要價五千元。

吳運好一聽五千,覺得太多,說自己最多隻能出一千五。

曹殿龍搖了搖頭:“你這也砍價太狠了,殺個人才給一千五?”

旁邊的張修國趕緊敲邊鼓:“五哥,你趁著夜裡沒人的時候去他家把他幹掉,也就是分分鐘的事。”

“在臨泉這個窮地方,一夜之間能掙一千五,這買賣上哪兒找去?這錢可不算少了。”

曹殿龍盤算了一下,覺得似乎有些道理——一會兒工夫能掙一千五,確實不算少。

而且,這事要是辦成了,還能揚名立萬,可謂一舉兩得。

他便答應下來:“行,這單我接了。拿錢吧,錢到位我就動手。”

吳運好說:“你給我一週時間,我去籌款,你也想想具體的行動方案。”

於是,雙方各自開始張羅。

曹殿龍以前只幹過盜搶,從未殺過人。

回去之後,他開始琢磨具體用什麼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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