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指紋和DNA鑑定後,鐵證如山:高家第十二代傳人高承勇,正是這十一起殺人案的真兇。
警方隨後對小賣部進行了搜查,沒有發現什麼有用的東西,又去了青城鎮的老宅,從衣櫃裡翻出了露點的泳裝。撲克和幾張三級片,但沒有發現其他重要物證。
得知高承勇是殺人犯後,妻子張青鳳嚎啕大哭,無法接受與自己一起生活了三十年的丈夫竟是白銀惡魔。
高承勇被抓的當晚便直接開審。警察問他:“你知道我們為什麼抓你嗎?”
他說:“我知道,因為我殺人了。”
可沒說幾句,他突然把頭撞向審訊椅的金屬腳,企圖自殺,結果縫了三針。
傷好之後繼續審訊。高承勇一看自行了斷沒戲,便老老實實地交代了。
按常理,一般的案犯從開始審訊到交代案情,都會有一個抵賴狡辯的過程,但高承勇截然不同,沒有絲毫掩飾,問什麼就說什麼。
問他人在哪裡殺的,他說白銀十起,包頭一起。
他非常坦誠地交代了每起案子:哪年哪月哪日,甚至幾點幾分,包括作案細節,都說得明明白白。一清二楚。
警方聽完後大為驚訝:一個普通人,給他一張紙讓他背都寫不出來——二十八年間十一起案子,他竟能記憶猶新,難道他天天吃補腦的藥?難道他是白銀的“最強大腦”?
於是警方懷疑他是不是每做完一起案子都會寫筆記,沒事時拿出來複習?於是又去他家搜了一遍,卻什麼也沒找到。
警方問他:“你開始的時候為什麼要殺人?”
他說:“因為太窮了,家裡揭不開鍋,想偷點錢,結果被女主人發現,我就把她殺了。”
又問他:“那你為什麼還要繼續殺人?”
高承勇回答:“殺完一個以後,我有點上癮了,欲罷不能,所以每隔一段時間就要殺一個,純屬姦淫取樂,殺著玩唄。”
“那為什麼有的奸了,有的沒奸呢?”
他很爽快地說:“看得上就奸,看不上就不奸唄,這有什麼想不明白的?”
警察聽完一愣——這事還得挑人?
接著問他:“那殺完人為什麼要殘害屍體,割下人體組織器官?有沒有什麼特殊原因?”
他說:“沒有,就是因為他們叫喚了。反抗了,一怒之下就割了。”
警方又問他:“你殺了這麼多人,心裡不害怕嗎?”
高承勇說:“不但不害怕,反而還很興奮。”
不管說到多麼慘烈的場景,他都很冷靜。很麻木。非常輕鬆。
“那你對那些死者和家屬就沒有一點歉意嗎?”
他依舊是面無表情地搖了搖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