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漸地,他不滿足於偷竊,開始在偷盜之餘,對留守家中的女性下手。
因他作案次數極多,手法大多相似,這裡僅舉其中一起較為典型的案件。
1993年夏天,戴慶成盯上了鎮上李遠航家。
遠航常年在外打工,家裡只有妻子劉雲帶著一個三歲的孩子。
戴慶成潛入後,見劉雲相貌不錯,頓生邪念。
他二話不說,脫去衣物,直接撲了上去。
劉雲從睡夢中驚醒,又驚又怕,更怕驚醒身邊的孩子,便不敢掙扎,也不敢出聲。
戴慶成逞兇之後,倉皇逃回家中。
第一次作案,他心裡並非不害怕。
萬一那個女人報了警呢?
然而一個月過去了,風平浪靜。
他甚至還故意去遠航家附近轉悠,看見劉雲帶著孩子和鄰居有說有笑,彷彿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
戴慶成暗自琢磨:看來人家根本沒當回事。
那是不是可以再來一次?
幾天之後,他再次在半夜潛入李遠航家,又一次侵犯了劉雲。
此後,他用同樣的方式屢次得手。
直到最後一次,他正要行事時,李遠航突然從外地回來了。
遠航見狀怒不可遏,從牆上摘下獵槍就要開槍。
戴慶成見勢不妙,拔腿就跑。
遠航並未追趕。
至於劉雲如何向丈夫解釋,外人不得而知,但最終,這家人仍然沒有報案。
在戴慶成和北京雙橋老流氓的案卷中,都出現過相似的橋段:同一名受害人被反覆侵犯多次。
這種現象令人費解——就算不敢反抗。不願報案,難道連基本的防範措施都不能採取嗎?
關好門窗,枕頭下藏一把小刀,或者養一條大狼狗,都足以威懾。
或許,在當時那種丈夫長期外出打工。留守婦女孤立無援的環境下,一些人被迫選擇了沉默甚至默許。
我們並非不尊重受害者,但這確實是一種殘酷的可能性。
而正是這種軟弱。不敢反抗。不願報案的沉默,才讓戴慶成一次次得手,一次次變本加厲。
如果第一名受害人在第一次受侵害後便報了警,即使警方未必能立即抓到他,至少也能起到震懾作用——那麼後面的許多人,或許就不會再遭到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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