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60章 血腥場面(1)

作者:筆繪流年·1個月前

當晚,上城分局局長洪俊平在永進派出所召開緊急會議,作出三項決定:

第一,將賈文革轉至市看守所,確保其安全,絕不出事;

第二,務必查清該團伙作案細節;

第三,立即與訥河警方聯絡,核查此案。

會議結束後,上城分局內勤鍾慶連晚飯都沒吃,騎著腳踏車一路飛奔到武林廣場電信大樓。

以加急方式向訥河縣公安局拍出第一份電報:

“我局抓獲李現賈文革等人,據交代,他們在當地租住的房子裡面向殺害多人,就地埋屍。”

“賈文革的老婆李豔珍。同夥孫文麗共同參與作案。”

“目前此二人尚在當地,火速予以協查並抓獲,並及時聯絡我局。”

那個年代手機通訊尚不發達,發電報每個字一毛四分錢,連收件人姓名和地址都算在內。

分局政委簽發時心疼不已:“電報字數太多了,這得多少錢啊?”

電報發出的第二天,訥河警方回電,上面只有四個字:“查無此案。”

這是什麼情況?

原來訥河縣公安局接到杭州電報後,轄區片警立刻出動。

結果竟沒找到賈文革家——其工作態度和能力可見一斑。

杭州警方只好再發一次電報,這回留了個心眼,直接發給了齊齊哈爾市公安局。

效果果然不同:市局很快回電,稱正在勘察現場,已挖出十九具屍體。

孫文麗已落網,賈文革的老婆李豔珍畏罪自殺,但留下了指控賈文革的遺書。

市局表示將派人到杭州對接。

有人會問:打個電話不就行了,何必發兩次電報?

須知那個年代打長途電話遠不如現在方便——要先聯絡總機,距離越遠,接通時間越長,線路中斷的機率也越高。

杭州警方深知此案重大,故選擇了電報方式。

此案驚動了公安部領導,立即下令迅速偵破。

黑龍江省公安廳副廳長親自掛帥,率隊直奔訥河。

賈文革等三人被關進看守所,此時的徐麗霞如釋重負,該吃吃該喝喝,沒事還哼上幾句歌。

11月8日,齊齊哈爾市公安局派出一個十四人的押解小組來到杭州。

其中十人是訥河本地警察,四人是市局的。

到了杭州看守所,先後提出三名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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