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67章 龍大媒人(1)

作者:筆繪流年·2個月前

第67章 龍大媒人諸君試想,出來尋活幹的人,身上多少總會帶著些錢吧?雖不會太多,可龍治民對錢的要求本也不高——十塊不嫌多,兩塊也不嫌少,有些便好。

他時常出入的場所,便是商縣的汽車站廣場。東西城門口以及南秦橋頭一帶。

每每以高價僱人幹活。替人介紹物件,或是提供免費住宿為名,將那些尋活路的苦力以及一些殘疾人騙至家中。

有的需替他幹活,有的則不過陪他閒聊。

待夜深人靜,這些人熟睡之後,他便讓老婆在一旁舉燈照亮,自己則揮起鋤頭,將人打死。

對那些尚未斷氣的,他再補上幾刀,或直接割喉斃命。

他那傻老婆還會幫著他剝下死者的衣物,翻找身上錢物。若趕上死者蓄著長髮,便拿剪子咔嚓一鉸,藏到床底下,攢多了再拿去賣錢。

最後一步,便是埋屍。

說句心裡話,我倒是有些同情龍治民那個傻老婆的——她本身智力便有缺陷,行動又不方便,這樣一個可憐女人,不但成了他的殺人幫兇,更淪為了他的性奴。

有時候,龍治民會將騙來家中留宿的人,安排他們與自己的老婆發生關係,待那些人享用完畢,沉沉入睡之後,再將其殺死。

還有一回,龍治民將一家三口騙至家中,殺死那對夫婦之後,連他們年僅兩歲的兒子也沒有放過。

那麼,去過他家的人中,就當真沒有一個幸運逃脫的嗎?

有,只是並不多。

一九八四年三月的一天,龍治民在南秦橋上遇見了一個名叫金美玲的女人。

這女人四十多歲,是個寡婦。

龍治民告訴她自己收舊衣服,家中正積攢了不少舊衣裳需要漿洗,這活輕鬆簡單,問她願不願幹。

金美玲說,願意倒是願意,只是今日有事,去不了。

龍治民便道,無妨,你先留個地址,回頭我再聯絡你。

金美玲將地址留下,便回家去了,倒也並未多想。

誰料一個月之後,龍治民竟按著地址尋上門來。

這一回他絕口不提洗衣裳的事,只說是要給她找個婆家。

金美玲滿心歡喜,想也沒想,便顛顛地跟著龍治民回了家。

這女人也是心大,從午後一直等到入夜,連未來夫君的影子也不曾見到半個。

天色已晚,她索性便宿在了龍治民家中。

到了半夜,夫君不曾盼來,倒是龍大媒人悄然爬上了她的床。

美玲當即扯開嗓門高聲呼救,直把龍治民嚇得不住作揖,連聲討饒:“玲姐,玲姐,你可別叫了,兄弟服了。”

金美玲算是僥倖逃過一劫。

天剛矇矇亮,她便慌忙逃離了龍家,臨出門時,還順手抄走了一件的確良襯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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