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73章 莫非有鬼?(1)

作者:筆繪流年·2個月前

第73章 莫非有鬼?審訊龍治民時,他告訴民警,自己只是用妹夫的名字存過錢,隨即又很快改口,說妹妹家與丈母孃家住得近,圖個方便,好讓妹妹取錢,補貼寄養在岳母家的女兒。

後來警方找到妹夫嚴崇善,一審之下,才知全然不是那麼回事。

嚴崇善告訴民警,這個龍治民時常跑到家中白吃白喝,索要錢財,還威脅自家親妹妹去替他幹活,稍不如意便打罵不止,口口聲聲說:“你給我找了個傻蛋媳婦,把我害慘了!”

因為這些事情,他們在四五年前便與龍治民斷了來往。

龍治民最後一次來妹妹家大鬧,妹夫終於徹底惱了,盛怒之下告訴他:“你要是再敢上我家來,我就打斷你的狗腿!”

自那以後,龍治民便再未登過門。

不單是他去妹妹家鬧過,他的老丈母孃也曾多次跑去他妹妹家中打滾撒潑,說龍治民的妹妹做的這樁媒,害苦了自己的女兒。

結果,龍治民的妹妹很長一段時間連門都不敢出,兩家因此極少往來,更別提去照顧那個侄女了。

最後,警方在龍治民家中搜出了那個用煙盒紙裝訂的小本子,開啟一看,上面密密麻麻,竟記著一千二百零八個人的資訊。

這一下便引來了眾人的無限猜測與遐想。

警方懷疑,這千餘人中是否藏著龍治民的同夥;群眾破案組則認為,這沒準都是他準備要殺的人;還有人議論,說這些人是否隸屬於一個什麼組織。

村幹部的想法更為離奇,他們覺得,殺了四十八個人,才弄到區區五百多塊錢,實在有些說不通,說不定這案子背後隱藏著什麼政治因素。

緊隨其後,民間便有了各式各樣的傳聞,說五六十年代,商縣西南鄉曾出過一個叫“秦嶺縱隊”的反革命組織,其頭目叫吳子俊,是大土匪顧世仁的舊部,手下人馬眾多,其中有個名叫龍志宏的人。

龍志宏和龍治民同村,那龍治民會不會和這個組織有什麼瓜葛呢?

龍治民的原籍,早已成了南秦水庫的庫區,同鄉人也都移民去了周圍的各鄉。

警方多方查訪,發現龍志宏在十年前便已死了。

就連龍治民自己都說:“咱是念過書的人,怎麼會和那些土匪扯上關係?”

最後查了許久,也不過是他作案時,他那老婆曾替他掌過燈。

他記下那些人,純粹是為了日後方便騙吃騙喝。

有一次提審,民警問他:“除了存摺上這五百多塊錢,你在別處還藏過錢沒有?”

龍治民已有些不耐煩了,說道:“你們別再問了,就那幾百塊錢。我殺人,也不是為了圖財,我那是為國家除害!”

民警聞言,一時竟愣住了,盯著他道:“為國家除害?”

龍治民振振有詞:“沒錯!我有‘三不殺’:一不殺科技人員,二不殺國家幹部,三不殺職工工人。我只殺那些殘疾人,只殺那些愚昧無知的人。”

此言一齣,四座皆驚。

他殺的人裡面,的確有一些智力低下的殘疾人,可絕大多數卻是智力健全的人,還是那些頂門立戶的壯勞力。

他竟能與那些日漸腐爛的屍體共處一室,深夜獨自一人將一具具屍體搬出來,再有條不紊地碼放整齊。

大家便都覺得,這人是不是腦子有問題,患有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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