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第101章 別報警(1)

作者:筆繪流年·1個月前

喬建國酒勁上湧,嘴上漸漸招架不住,被小何一通搶白。

他一瞧,嘴皮子跟不上,乾脆用拳頭說話。

仗著身高體壯,幾拳下去,小何便被打翻在地。

正要出門,他瞥見小何掉在地上的手機,沒多想,順手撿起來便往回走。

走出沒多遠,酒意漸退,他轉念一想:這算不算搶劫?自己剛放出來一個月,為一部破手機再進去,太不值了。

於是他又折回店裡,把手機還給了小何,臨走丟下一句:“手機還你了,可別報警。”

不料,他前腳剛走,小何後腳就報了警。

警方到場一看,人沒受傷,財物也無損失,便將此事定性為一起小小的治安糾紛,對喬建國批評教育一番,又讓他賠了幾百元醫藥費,就此了結。

小姐何的事過去才三個月,喬建國又不安分了。

7月24日晚上,他喝得醉醺醺的,溜達到甘州區糧貿大廈附近一家烤肉店外,看見一個女人正打電話。

這女人姓曹,本分人家,原與丈夫約好在此吃烤肉,因丈夫遲遲未到,正通著話。

許是曹女士身形輪廓與小姐何有幾分相似,喬建國竟將她當成了那個舉報自己的髮廊女。

他立時大怒,覺得這女人太不仗義,還敢舉報自己。

上前一把掐住曹女士的脖子,將她摔翻在地,喝問:“你是不是那個姓何的?”

曹女士被這突如其來的醉漢嚇得發矇,哪裡知道什麼姓何的。

幸虧這時她丈夫趕到,喬建國見有人來,扭頭便跑。

曹女士趕緊報案。

警方到場,見無人受傷、無財物損失,便認定為醉漢滋事,只簡單做了個記錄。

這件事,喬建國在預審和開庭時都曾承認。

不過,接下來發生的案子,喬建國在庭審時當庭翻供,其中也確實存在一些疑點。

我們暫且先按他作案來敘述,後面再作分析。

8月10日,喬建國的女友動身去北京張羅開店的事。

她前腳剛走,第二天,也就是8月11日,喬建國又喝了不少。

酒後他在街上晃盪,走到甘州區北街時,碰見一個叫阿林的女孩,當時阿林孤身一人。

喬建國心下便想:你一個人不寂寞?你不寂寞,我可寂寞。

他湊到阿林身邊搭話,想跟她處物件。

聊著聊著,竟把自己三次坐牢的底細和盤托出。

阿林一聽,暗自吃驚,便婉拒道:“不好意思,我是正經人,不能跟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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