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楊佳看來,這分明是打發要飯的,區區一千五百塊錢,怎麼可能解決得了他心中的怨氣,那就先擱著再說。
楊佳素來喜愛登山等戶外運動,那年的五月下旬,他還參加了一次旅行團組織的登山活動。
當時與他接觸的人,並未察覺他的狀態有任何特別之處。更沒有人知道,這將是他人生中最後一次登山。
六月,楊佳又與上海方面通了一次電話,得到的回覆是:你不要把事情搞大了。
到了六月底,王靜梅堅持了整整八年的上訪,終於等來了一個說法。
法院信訪辦的人告訴她,按理說這個案子應該重審,但案子實在太小,不值得為此再開一審,所以決定不予受理。
王靜梅聽完,勃然大怒:事情小了你們不管,難道非要把事情鬧大了,你們才肯管嗎?
沒想到,僅僅幾天之後,這句話竟一語成讖。
楊佳與上海方面多次協調無果,終於徹底失去了耐心。
再回頭看看母親孜孜不倦堅持了八年的上訪,等來的竟是這樣一個結局。
他心中彷彿什麼都明白了:沒有理可講,更沒有什麼公平可言。
正如案發之後他開口所說的第一句話:“既然你給不了我一個說法,那我就給你一個說法。”
於是,他下定了大開殺戒的決心。
做出這個決定之後,楊佳自然會想,該用什麼器具去實施。
如果真如他所言,有七八個人對他動過手,要在短時間內以最快的方式了結,首選自然是槍支。
但這東西,即便有錢,若沒有門路也絕難搞到。
那就只能選擇最為常見的冷兵器——刀具,既方便又實用。他需要先踩點,一旦時機成熟,便可動手。
2008年6月12日,楊佳來到上海。他的目標不就是芷江西路派出所嗎?
為了方便觀察地形,他住進了位於芷江西路165弄深處的德寶旅社。此處距離派出所近在咫尺,極便於暗中觀察。
旅社條件雖簡陋,但房費便宜。楊佳以找工作為名登記入住,原本六十八元一天的房價,硬是被他砍到了西十元,住進了111號房間。
這個房間只有西平米,裡面僅有一張破床和一臺破舊的彩電,連一扇像樣的窗戶都沒有。楊佳住了兩天,想換一間有窗戶的屋子,到底也沒換成。
因為吃不慣南方的飲食,他想向老闆借用一下廚房裝置自己做飯,老闆也沒有同意。
此後,他便每天靠盒飯度日,一連在此住了十一天。
老闆對他的評價是:很守規矩,隔一兩天就會按時交房費,從不拖延;問起找工作的事,回答也十分客氣,只說還沒找到。
楊佳此次來上海,住在離芷江西路派出所如此之近的旅店,毫無疑問是為踩點而來。若說他只是來上海遊玩,這話絕對不可信。
在這十一天裡,他幾乎不怎麼出門,還買了望遠鏡,暗中觀察派出所的情況。
但最終,他還是打消了在這裡下手的念頭。
原因有幾條:雖然自己在那裡面待過六個小時,卻並不知道內部的具體佈局,也不知道每一個人都在什麼位置;
。決解部全次一是,的要想他而,在都時同必未人個八七那,且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