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天剛透亮,黃土坡上還飄著層薄薄的晨霧。
李翠蓮推著家裡的二八大槓走在前頭,車後座綁著個鼓鼓囊囊的布包,裡頭裝著給大閨女帶的小米和曬乾的紅棗。張晶晶騎著從大姑家借來的半舊腳踏車,車把上掛著個搪瓷缸子,時不時回頭喊一聲:“承霄,你慢點,別扯著傷口!”
李承霄坐在張晶晶的後座上,一身海魂衫,軍綠色褲子挽著褲腳,一米八多的個子,往車上一坐就格外扎眼。額頭上的紗布換了新的,被朝陽一照,泛著點乾淨的白。他輕輕扶著車座,怕張晶晶騎得急,把她晃下去。
三人快到村口時,就見趙志成正蹲在老槐樹下擦槍,烏黑的步槍架在腿上,被他擦得鋥亮。他是村裡的民兵連長,三十來歲,嗓門大,做事利落,昨天村口械鬥,他也一直在場。
聽見車鈴聲,趙志成立刻站起身,目光先落在李承霄身上,又掃了眼李翠蓮和張晶晶,笑著迎了上來:“嬸子,這是要去縣城啊?”
李翠蓮停下車,點點頭:“嗯,帶承霄去縣醫院再查查傷,順便看看大丫頭。”
趙志成“哎”了一聲,視線又落回李承霄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眼裡帶著明顯的欣賞。昨天李承霄在村口那股敢打敢衝。還護著村裡的勁頭,他看得一清二楚,打心底裡喜歡。
他往前湊了兩步,拍了拍李承霄的胳膊,力道不小,卻特意避開了他的傷口:“承霄,昨天那事,你做得不賴!”
李承霄笑了笑,沒接話。
趙志成也不在意,話鋒一轉,壓低了點聲音,卻帶著十足的誠意:“承霄,哥跟你說個事。你這天天下地幹活,又累又掙不了幾個工分,不如......來當民兵?”
趙志成繼續道:“民兵比下地強,除了日常訓練,就是巡巡村。護護莊稼,輕省多了。而且民兵有補貼,工分也比普通社員高,最重要的是,跟著哥,沒人敢再欺負你!”
他拍了拍手裡的步槍,語氣篤定:“你這身手,這膽氣,不當民兵可惜了。比天天跟土坷垃打交道強多了,你好好想想?”
風從黃土坡上吹過來,帶著點泥土的腥氣。張晶晶眼睛一下子亮了,拽了拽李承霄的袖子,滿眼期待。李翠蓮也看著李承霄,眼神里帶著幾分考量。
李承霄心裡微動,當民兵倒也不是不行,農忙時照樣下地,平時也就訓練巡邏,比純社員自由些。但他嘴上沒鬆口,只平靜道:
“哥,我考慮下,明天給你答覆。”
說完,他扶穩車座,對李翠蓮和張晶晶示意了一下:
“走吧,別耽誤去縣城。”
趙志成有點意外,但也沒強逼,只笑著擺手:“行,你回去琢磨琢磨,哥等你信!”
三人騎上腳踏車,順著黃土路往縣城趕。
一齣村,張晶晶就忍不住了,側著頭小聲問:
“承霄,剛才趙連長都那麼說了,你咋不直接答應啊?”
李承霄目視前方,穩穩蹬著車:
“我還不知道當民兵到底有啥好處。有啥壞處,不能隨便應。”
張晶晶立刻來勁了,掰著手指頭給他數:
“好處可多了!當民兵,以後參軍優先。推薦上大學優先,工分比下地高,還不用天天曬太陽,隊裡有啥好事都先緊著民兵!”
她越說越起勁:“反正就是,比當普通社員強一百倍!”
李承霄“哦”了一聲,沒再接話。
他眼角餘光輕輕掃了一眼旁邊騎車的李翠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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