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真的暴政嗎?
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簡》上的《徭律》篇記載,“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
“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
簡單翻譯就是,“朝廷徵發徭役,拖拖拉拉到了時間沒出發的,罰款二甲。”
“被徵發徭役,遲到三到五天的,訓斥。”
“遲到六天到半個月的,罰款一盾,超過半個月的,一甲。”
很多網友就指著這個說,“看,大秦也並不暴政。”,額,不會有人還不知道《睡虎地秦墓竹簡》吧QAQ。
好的,我們首先先看一下,這個一盾啊,一甲的,到底是多少錢。
一甲在秦朝約價值1300錢。
一盾約價值400錢。
那這是個什麼購買力呢?在秦朝,日工錢約為6~8錢,也就是說罰一盾,約為一個月半的收入,罰一甲約為半年的收入。
在秦朝那個薄弱的生產力條件下,這個罰款。。。
好,有人說,起碼這只是罰款啊,訓誡啊,不是暴政謠言裡的動輒殺人,連坐吧?
好的,我們常言道,不要只看律法說什麼,更要看看這個朝代在做什麼,戰報會瞎寫,戰線不會騙人,何況拿什麼保證這個《睡虎地秦墓竹簡》就寫的一定是真的呢?
《史記》記載,“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己失期,失期,法當斬!”
漢朝不懂秦朝的律法這很正常,或者漢朝抹黑秦朝,漢朝的史書和秦朝的史書,我肯定相信秦朝的,但是,你就說陳勝吳廣是不是真的因為遲到就所有囚徒一起造反了吧。
陳勝吳廣是野心家的話,那劉邦是不是也因為失期逃入芒碭山了呢?
同時期,是不是大秦遍地狼煙,西面楚歌,到處都在造反呢?
造反是要賭上自己的腦袋的,一旦失敗只有死路一條,而成功的機率是何等的微乎其微,在這樣的情況下,陳勝吳廣一呼百應,遍地都是造反的星星之火,除了說明大秦就是暴政,一個個早就徹底活不下去了,還能說明什麼?
說明大家怕被罰款所以造反?
老秦人這麼剛烈的嗎。
戰報會瞎說,但戰線不會騙人!
事實上就是一個遲到就把人逼反了,逼人喊出“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我們現在去也是死,造反也是死,還不如爽一吧。
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兩種細節可以窺見。
一,“戍死者固十六七”,去服徭役的,十個人要死六七個。
二,“稅民深者為明吏,殺人眾者為忠臣”,律法從規定到執行,徹徹底底的走樣了。
總之,事實就是大秦早就暴政到徹底活不下去了,勉強來得及等秦始皇一死,百姓就迫不及待的全部造反了,這甚至不需要辯解的,在封建時代如此薄弱的民生基礎上,大肆同時新建驪山,阿房宮,咸陽宮,複道,長城,還要想民生不崩潰,開玩笑呢。
隋煬帝才挖了一個大運河就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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