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茄熄滅了。
傳奇瞪大了眼睛:“嘿!小子,你知道這根高希霸多少錢嗎?”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如果你再讓二手菸燻到我的學生,不用他動手,大老闆就會把你塞進碎紙機裡。”
林恩拍了拍手上的菸灰,語氣平靜。
傳奇愣了一下,隨後看了一眼瑪德琳,發現瑪德琳居然沒有反駁,反而默認了林恩的話。
他這才意識到,眼前這個看起來文質彬彬的年輕人,在公司的地位絕不一般。
“好吧好吧,遵守規矩,保護祖國的花朵。”
傳奇聳了聳肩,從公文包裡掏出一大疊畫稿,直接鋪在了茶几上。
“總裁讓我來,是為了啟動‘第二階段’計劃。”
瑪德琳在沙發上坐下,神色嚴肅,“約翰的各項指標已經成熟,公司決定提前開始為他打造公眾形象。我們要讓民眾在潛意識裡開始接受這位未來的救世主。”
“他才六歲半,瑪德琳。”林恩皺眉道。
“不需要他現在就去大街上飛。我們要先在漫畫。動畫和內部宣傳片裡推出他的形象。等他到了十八歲,直接就是萬眾矚目的超級巨星。”
瑪德琳指了指桌子上的畫稿,“傳奇已經設計好了他的代號和幾套初版戰衣。林恩,你是他的全權負責人,埃德加總裁要求必須經過你的同意。”
林恩低下頭,看向那些畫稿。
不得不說,八十年代的美國漫畫審美確實有些誇張。
第一張畫稿上,是一個穿著緊身衣的肌肉男,背後長著一對巨大的白色老鷹翅膀,手裡還拿著一面畫著星條旗的盾牌。
代號:美國雄鷹。
林恩差點沒繃住笑出聲來。這縫合怪一樣的造型,要是真讓約翰穿出去,估計會被隔壁漫威的律師團告到破產。
“不行,太浮誇了,而且會阻礙他的飛行速度。”林恩果斷否決。
傳奇撇了撇嘴,翻開第二張。
這一張倒是不浮誇了,全身漆黑,帶著一個遮住半張臉的面罩,只露出那雙標誌性的藍眼睛。
代號:夜空之神。
“他是個要在陽光下拯救普通人的英雄,不是什麼躲在下水道里的蝙蝠怪。這也斃了。”林恩揉了揉太陽穴。
連續翻了十幾張,全是一些花裡胡哨。或者充滿陰暗風格的設計,沒有一個能展現出那種讓人一看就覺得安心。但又帶著絕對壓迫感的王者氣息。
“你們出版部的腦子裡就只有緊身衣和麵具嗎?”
林恩嘆了口氣,拿起一支筆,抽出一張空白的畫紙。
“聽著,我要的不是一個街頭義警,我要的是一個標誌。”
林恩一邊說,一邊在紙上快速勾勒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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