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紐約街頭,下水道的鐵井蓋被人從裡面吃力地頂開了一條縫。
冷風順著縫隙灌進去,士兵男孩探出那顆亂糟糟的腦袋,像個做賊的土撥鼠一樣左右看了看,確認周圍沒有早起的狗仔和路人,這才手腳並用地爬了出來。
那件灰色的破風衣沾滿了下水道的陳年汙垢,散發著一股發酵的酸臭味,混合著昨晚沒洗乾淨的海帶味,殺傷力十分驚人。
他在路邊的消防栓上靠了一會兒,肚子抗議的動靜大得連街對面的野貓都嚇跑了。
昨晚在地下睡得腰痠背痛,他算是徹底想明白了。
回沃特公司是絕對不可能的,他最討厭那些裝模作樣的資本家了。
去找以前那些老相好?
算了吧,這麼多年過去了,人家估計連兒子都有了,誰還認得他這個老流氓。
想來想去,這諾大的紐約城,居然只剩下一個地方能去。
長島莊園。
不管怎麼說,從生物學上講,那個叫約翰的小金毛可是他的親生兒子。
老子去兒子家裡吃頓飽飯,洗個熱水澡,那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嗎?
就算那個叫林恩的男人說話難聽,就算那個小崽子脾氣大,但只要自己死皮賴臉地往門口一蹲,他們總不能真的眼睜睜看著他餓死在雪地裡。
“我這不是去低頭認輸,我這是去刺探敵情,順便討回我應得的贍養費。”
士兵男孩用這套自欺欺人的邏輯給自己做足了心理建設,然後緊了緊身上的髒風衣,邁開步子朝著長島的方向走去。
等他一路風塵僕僕、甚至可以說是要飯一樣走到長島莊園的時候,天己經大亮了。
昨夜剛下過雪,莊園外面的車道被鋪上了一層厚厚的白毯子。
隔著那道黑色的鐵藝大門,士兵男孩看到約翰正穿著一件羽絨服,手裡拿著一把大號的雪鏟,正吭哧吭哧地清理著院子裡的積雪。
廚房的排氣扇正往外冒著白煙,隱隱約約有一股煎培根和熱牛奶的香味飄了出來。
士兵男孩聞到這股味,喉嚨瘋狂滾動,大步走上前,一把抓住冰冷的鐵門欄杆。
“喂!小崽子!”
士兵男孩扯著沙啞的嗓子喊了一聲,“趕緊過來把門開啟,你老子我在外面凍了一晚上,快給我弄點吃的!”
約翰停下手裡剷雪的動作。
他轉過頭,蔚藍色的眼睛看著門外那個形象比流浪漢還要悽慘幾分的男人,眼神里沒有半點意外,也沒有任何要開門的意思。
“這裡不歡迎你,林恩說如果你來了,就當沒看見。”
約翰聲音平淡,說完這句話,他轉過身,繼續揮舞著雪鏟對付地上的積雪,完全把門外這位曾經的美國偶像當成了空氣。
士兵男孩臉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
他堂堂一個超級英雄,拉下老臉跑過來討飯吃,居然連大門都不讓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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