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放棄搶救後,重回八零拋夫棄子》第74章: 田清禾,你這個毒婦(2)

作者:滴水穿大石·2個月前

田清禾抓著她的手,大聲的道,“到底誰害的他?難道是我把田嬌嬌送他到床上的?明明他楊穆林答應過我,跟田嬌嬌保持距離,跟我好好過日子,可這才幾天時間啊,他就跟人上床了。”

楊穆林看了一下外面看熱鬧的人,他知道他的名聲估計在此刻丟盡了。

但是,就像村長說的,他被這麼多人當場捉姦了,只要有人去他單位告他亂搞男女關係,他就立馬會遭到學校的開除,以後,再想當老師就難了,更嚴重者,會被抓去勞改的啊。

楊穆林想要伸手去拉田清禾,被田清禾避過了。

楊穆林表情露出哀求的神色道,“清禾,我知道這事是我對不起你,不過,我們先回家再解決好不好?”

田清禾要的目的己經達到,接下來,就是她和楊穆林談離婚的事,這事,確實不宜這麼多人在場。

田清禾流著眼淚道,“好,那我們回家再談。”

隨後,她向村民們說道,“村長,劉姐,不好意思,讓你們看笑話了。我們先去外面,讓他們先穿上衣服,回家再談了。”

其實,這個時候村民們看向田清禾的表情略有些複雜,眼神帶著異樣。

他們一致認為,田清禾有點做得太狠了。

她這一做,恐怕會把楊穆林給毀了。

村長目光掃了一下楊穆林和田嬌嬌,隨後帶走出去。

等所有人都出去了,田嬌嬌恐慌崩潰的道,“怎麼辦?穆林哥,怎麼辦啊?會不會有人告我們亂搞男女關係啊?我不要被抓,我不要當勞改犯,我不要。”

楊穆林內心裡也慌得不行,他安慰道,“來的都是村裡的人,回村後,我好好打點一下他們,他們應該不會去告我。還有就是一些不認識的人,他們應該不會告我們。”

要告他們也不是這麼簡單的事,?

要告他們,就得舉出書面記錄?:如日記、信件或其他能證明不當關係的材料。證人證言?:親友或鄰居的口頭或書面證詞。?物證?:如照片、錄音等。

這些陌生人跟他毫無瓜葛,應該不會這麼費心的。

田嬌嬌很是怨恨的道,“田清禾,這個歹毒的女人,她是怎麼敢的啊?”

楊穆林安慰道,“嬌嬌,你放心,我們不會有事的,我會處理好。”

田嬌嬌眼睛一亮,神色激動的問道,“你想怎麼處理?”

楊穆林輕嘆了一聲道,“現在唯一的解決辦法,只能跟田清禾離婚,然後娶你了。”

田嬌嬌一愣。

這是什麼好辦法啊。

當楊穆林和田嬌嬌把衣服穿戴整齊出來後,頭都不敢抬起來,就跟著村民們坐上拖拉機回村裡。

田清禾看了他們一眼,在沒有人注意的情況下,臉上露出一絲釋然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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