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中世紀,正在十字軍東征》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就是從這裡跳下去!(2)

作者:雄辯者西塞羅·1個月前

號角聲幾乎沒有起到任何作用,蠢豬們對於這些抑揚頓挫的號音無動於衷,只是發出了一陣同樣節奏分明的哼叫,並不想聽從指揮,放棄可以把他們養肥的山毛櫸實和果構成的豐盛宴席,離開草木叢生的溪邊。

還有些更加過分的,任由半個身子舒舒服服地躺在泥漿裡,根本不理踩他。

好啊,那群騎士老爺這麼無視他的強求,現在這群豬也開始無視他了。

「讓這些該死的豬和我都遭殃吧!我敢打賭,西奧大人今晚來驗收的時候,絕對對不上數!」迪克蘭大叫著。

「你就叫吧。叫得再大聲點,最好讓所有人,讓那群諾曼人都知道你現在做錯了事。

我敢保證,你的兩條腿絕對要折一條。」

說話的人戴著還戴著一頂帽子,帽子周圍掛著幾隻小鈴鐺,大小與獵鷹身上掛的差不多,當他轉動腦袋時,它們便會發出叮叮咚咚的聲音;由於他沒有一刻不在變換姿勢,因此鈴聲總是響個不停。

他的帽子邊上圍著一條堅硬的皮帶,皮帶頂部雕了花,有些像公爵的冠冕。

這些鈴子,帽子的式樣,有著鮮豔紫色。質地尚好的花衣,以及他本人那些裝瘋賣傻的表情,便足以說明他是屬於家庭小丑或弄兒那一類人。

也就是財主家中養的丑角,在這些主人不得不待在家裡,百無聊賴的時候,給他們說笑逗趣消磨時光的奴僕。

「方斯!方斯!」

迪克蘭沒有理會他拉直喉嚨,向一隻毛狗吆喝道,這狗樣子兇猛,有些像狠,那是一種一半像警犬,一半像靈的獵狗,它一一拐地跑著,彷彿想執行主人的命令,把不聽話的咕嚕咕嚕哼叫的豬趕到一起。

但是事實上,由於它誤會了主人的訊號,不理解自己的任務,或者幸災樂禍,反而把它們趕得七零八落,使它本來似乎想挽回的尷尬局面變得更加不可收拾。

「你就這麼看著,汪八!你這沒心肝的傢伙。繞過山背後,堵住它們的路,只要你佔了上風,它們便無可奈何,只得乖乖聽你擺佈,跟一群綿羊似的,隨你要他們上哪。

豬就是這麼賤的動物。」

「一點也不錯,不過我已經和我的兩條腿商量過了,他們一致的意見是,穿著一身漂亮衣服,跑進爛泥地裡,對維倫老爺和我本人以及我的華麗裝束是一種大不敬的行為。

因此,迪克蘭,我勸你把方斯叫開,隨那些豬愛上哪兒就上哪去,哪怕落進散兵遊勇,綠林強盜手中,它們命該如此,這跟它們到了早上變成諾曼人的樣子沒有什麼兩樣!」

「如果這些豬變成諾曼人,我還舒服一些。不過它該怎麼變成諾曼人,我有點聽不懂,汪八。這是新流行的啞謎嗎?」迪克蘭看向了蹲在一塊岩石上的汪八。

「算是吧。畢竟是九年前開始流行的。讓我來提示你,你管這些咕嚕咕嚕,用四條腿跑路的畜生,叫什麼?」汪八走下了岩石,靴子粘上了爛泥。

「Swine(豬)唄,傻瓜,還能是什麼?不,這就是傻瓜也知道。」

「是啊,Swine是地道的撒克遜語,這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呢,在這些豬被開膛破肚,掏出內臟,肢解分割之後像是賣國賊那樣給倒掉起來的時候,你管它叫什麼?」

「Pork(豬肉)。」

「一點不錯,就連傻瓜都知道,pork難道不是十足的諾曼法語嗎?這樣在這些牲畜活著,由撒克遜奴隸管理的時候,它屬於撒克遜民族,用的是撒克遜名字。

但是一旦它給送進城堡,端上貴族老爺的餐桌,它就變成了諾曼族,稱作pork了。」

「還真是這樣。汪八,我的朋友,想不到你這傻瓜的腦袋,還真有兩下子。」

「還不止呢。我們的公牛老爺歸你這樣的奴隸和僕人照料的時候,它用的是撒克遜名稱,一旦被送到尊貴的嘴巴前面,它就變成了時髦的法國佬,被稱作beef了。牛續也變成了veau了。

需要照料時,是撒克遜族,可是變成美味佳餚後就變成諾曼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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