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八,清晨。
經內閣票擬,司禮監批紅,六科稽核簽發的《惠商恤商令》以諭旨形式公佈。
不同於條例的因時制宜。靈活多變,傳播範圍有限,法令實施後一般都是固定與長久的。
此法令將透過邸報傳抄到地方各級衙門。
地方官接到後,除了張貼告示外,還會定期當眾宣讀,有官衙甚至會將其鐫刻在石碑上。
日後,違背此法令,就是犯罪。
與此同時,戶部。工部也在衙署前張貼出《惠商恤商令》。
戶部尚書劉體干與工部尚書朱衡親自出面告知京師討要商款的商人們:
「陛下仁善,知曉此事後,特捐內帑四十萬兩銀,以補商人,拖延之所有商款都將在七日內結清。」
此功勞自然要算在隆慶皇帝身上,不然後者容易催債。
商人們聽到此訊息後,都高興壞了,紛紛跪地,高呼萬歲。
他們的心理預期本是一年,沒想到直接縮短到了七天,這讓他們對朝廷又生起了信任感。
此舉,也為其他拖欠商人商款的衙門打了一個樣。
接下來,他們恐怕即使自掏腰包,也會迅速補齊欠款,不然丟掉的就不僅僅是烏紗帽了。
……
京師各衙的主官們從此事中看到的更多。
他們無人能從隆慶皇帝的內帑中擠出錢,但是高拱可以,無論隆慶皇帝是捐還是借。
他們也曾擬定過一些法令條例,但大多頒佈下去都變成一紙空文,但高拱卻可以做到令行禁止。
高拱回朝短短半年,用「特旨京察」清退了庸官。貪官。反對他的無能之官;用一系列條例法令斬獲了民間諸多書生士子的支援。
可謂是:政績斐然,官聲甚好,外加已大權在握。
……
四月十二日,北境傳來訊息。
蒙古俺答部(即土默特部)犯邊,兵部右侍郎。總督宣大。山西的王崇古遣大同總兵馬芳擊之,大勝,俺答部退去。
隆慶皇帝聽到此訊息後大喜,當即厚賞高拱。
王崇古與馬芳都是高拱在年初舉薦換職的,二人剛任新職便立軍功,顯然是因高拱有識人之明。
經此事後,高拱在朝堂的地位徹底穩了。
有官員私下說:高閣老,看似為次輔,實為相也。
而民間的書生士子則是直接稱高拱為:救時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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