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蹊蹺的是,傷口邊緣嵌著縷縷青灰色棉絮細絲。
細絲牢牢粘在翻卷的皮肉之上,想來是兇器外裹的布料所留
第二處傷口在頭側偏右的位置,比第一處更深、創傷面更規整。
這處傷口邊緣乾淨利落,沒有半點布縷殘留。
皮肉首接被鈍器撕裂,顱骨碎裂的範圍也比第一處更大更廣。
沈詞反覆比對兩處傷口的深度與擊打角度,在腦海中還原案發場景。
第一記擊打來自死者左後方,兇手手持裹布鈍器,自上而下重擊。
遭受第一擊後,死者並未立刻殞命,尚且有餘力轉身。
待死者轉身之後,兇手立於其正面或側面,打出第二記重擊。
此時兇器外層的裹布己然移位脫落,木棍首接擊打在頭骨之上。
隨後沈詞輕輕掰開死者口唇,她很快發現了另一處反常的細節。
死者的雙唇顏色異常暗沉,並非人死後正常的青紫色。
而是近乎發黑的詭異紫紺色。
……
接下來查驗死者雙手,手電筒的白光盡數落在手心手背之上。
中指與無名指的指甲裂開兩道細小的口子,指甲縫裡藏有異物。
沈詞舉起放大鏡,湊近指甲縫細細檢視。
裡面藏著三小塊白色帶表皮的人體皮屑,其中一塊還粘著乾涸血跡。
除此之外,還有幾縷細密的青灰色棉布細絲,緊緊捻纏在一起。
這絕非死者身上的綢緞衣物所能遺留,定然來自旁人身上。
她再查驗死者左手,狀態與右手截然不同。
左手手背光滑完好,沒有半點擦傷淤青,指甲也完整無缺。
沈詞小心翼翼將指甲縫裡的皮屑以及棉布細絲逐一挑出。
放在乾淨麻布上,摺疊封好,裝進專用小瓷瓶留存證物。
由此可以確定,死者臨死前,曾用右手奮力抓傷過旁人。
抓傷的力道極大,甚至首接撕裂了自己的指甲。
且被抓傷之人,當時正處於死者的右側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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