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清沒有急著反駁,等她把話說完才不緊不慢的開口:“親子鑑定是由具備合法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出具,如果被告不認可,那我方申請重新鑑定。”
審判長聞言,看向文慧琳,問她是否答應重新鑑定。
文慧琳張了張嘴,含著的話,怎麼都說不出口。
拒絕那就是心虛,法官會首接認定親子關係不成立。
同意,那與首接承認沒有任何區別。
看到文慧琳沒有出聲,只是眼神渙散的張嘴不語,審判長便再問一次,她抬頭看了看人,然後又低下了頭。
法官也不墨跡,首接就宣佈了證據成立。
徐文清隨後又開始駁斥文慧琳的答辯:“接下來,對於被告說照片時間不符的問題,我們每張照片上都帶有時間水印,可以清晰的確認這是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
“還有聊天記錄,這是治安局,經偵部門查塗遠東經濟犯罪的案件中調取的,完全不存在造假的可能。”
審判長點了一下頭,示意書記員將上述證據歸入案卷。
見自己的質疑沒有起到絲毫的作用,文慧琳臉色頓時一片慘白,呼吸都急促了幾分,她抿著嘴,像是在憋著什麼話。
等法庭安靜下來,她才開口,聲音帶著不顧一切要洗白的急迫:“我也有證據。我證明他隱藏婚內財產。他有一個公司,叫恆星投資,那是他名下的資產,他有好幾個億……”
她語速很快,像是生怕被人打斷。
一邊說,一邊從大衣口袋裡掏出手機舉起來:“我拍到過他在家裡打電話,說他有2988萬美金。”
“被告。”審判長看了影片後,問道:“手機錄音作為證據,需要先提交法庭審查其合法性和關聯性。你所說的錄音,是在什麼情況下錄製的?”
文慧琳愣了一下,驚愕的看著審判長,她哪裡知道這些流程,只能無奈的說這是家裡的監控拍的。
“那麼,你安裝監控錄音裝置是否經過對方同意?”
文慧琳再次啞然,她裝監控本就是要偷拍陳昂的,怎麼可能告知。
審判長看她的表情,便知道怎麼回事了,“鑑於證據屬於未經對方同意的偷錄,法庭不能採信為有效證據。”
“況且,關於公司的歸屬問題,需要工商登記材料和股權結構作為依據,一份通話錄音無法證明公司股權歸屬。你還有什麼其他證據嗎?”
文慧琳的嘴唇哆嗦得厲害,捏著手機的手無處安放,她腦子裡瘋狂的思索,想了半天,才想起還有家暴的證據。
隨後,她低著頭,手忙腳亂的翻出一段影片,說陳昂曾經在隨園家暴過她,當時還報警留證了。
然而這段影片早在發生之後,陳昂就讓隨園的人做了技術處理,畫面上模糊不清,根本看不清人臉。
審判長和法官看到這份影片後,自然不會認可這個證據。
文慧琳徹底傻眼了,雖然之前這東西就曾經被沈翩然駁斥過,但她真沒想到,法庭真的不認可。
她沒有再說話,慢慢坐回了椅子上,像被抽走了所有支撐的骨架一樣,整個人都有種垮塌的感覺。
之後,徐文清又提交了第西組證據,是關於婚前財產的歸屬和婚後共同財產的分割方案,同時逐項說明了每筆款項的來源和走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