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婚了才發現我有二十億比特幣》第29章 文慧琳需要法律支持(1)

作者:熊貓吳小寶·1個月前

周正站在茶館門口,眼神在盯著陳昂和沈翩然,耳朵邊的手機裡再次傳來聲音:“周律師?你還在聽嗎?”

“嗯,在聽,你繼續......”

文慧琳的聲音有些緊,“我想問一下,他藏表的行為算不算轉移婚內財產?”

周正彷彿才回過神,回到茶室裡坐下,從公文包裡抽出一個小記事本,“什麼表?你知道具體品牌和型號嗎?”

“百達翡麗。”文慧琳報了一個型號,聲音壓得很低,“我拍了照,網上查過,公價五十一萬。”

周正的筆在紙上停住。

五十萬在濱城,也不算小錢。能買得起這樣的表,家庭條件不一般。

他腦子裡默默計算著這樣的家庭財產分割可能會是一個多大的數額,自己接了案子能拿到多少佣金。

但他嘴上說的是另一句:“你是什麼時候發現的?”

“今天,我無意翻到的,他把表藏在抽屜最裡面。”

“文女士,您之前來律所諮詢過吧,您先等等,我調取一下你的交談記錄。”周正沒有馬上接話,而是迅速開啟筆記本,開機。

找到文慧琳的記錄後,一目十行的看了起來,房產兩套,估值450萬,全新寶馬X5一臺......”

看到這裡,他腦子裡浮現出陳昂的車,也是全新的寶馬X5.

隨即搖頭將這可笑的念頭丟擲腦海,他開口問:“你丈夫他平時戴什麼表?”

“他不戴錶。”文慧琳的聲音帶著怨氣,“以前開邁騰,連花唄都問我要錢。前幾天突然換了X5,說是貸款買的。我問他哪裡來的錢,他說網貸。”

周正腦子裡突然冒出陳昂空空的手腕,他好像也沒戴錶。

再次否認自己的多疑,他重新開始動筆,寫了幾個關鍵詞:低調。隱蔽財產。網貸借口。

“文女士,我記得我們上次說過,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用共同財產購置大額資產,且未告知對方的,可以主張為轉移財產。這一點對你是相對有利的。”

電話那頭傳來一聲很長的吐氣,像是倒了半天的苦水,終於得到了情緒反饋一般。

“但是。”周正繼續說,聲音平穩,“光這一塊手錶,不夠。你需要這塊表的購買時間。付款方式。以及是否還有其他隱藏支出,這些東西你目前有嗎?”

“沒有,我只看到他藏表的事,其他的......”

“那就需要再收集,我只是說可能性,具體能認定為多少,要看證據。”

周正似乎帶著遺憾,語氣也變得有些低。

“你必須找到更有力的證據,比如他有沒有隱藏的銀行賬戶,有沒有用親戚名義購物,有沒有什麼你完全不知道的資產。”

“可以去銀行查他的賬戶嗎?我親眼見到他在銀行有兩千多萬的存款,那天還是行長親自接待他的。”文慧琳的聲音略顯急促。

聽到兩千萬存款,周正的眼神頓時一熱。

“文女士,如果你說的是真的,那麼你需要先收集初步線索,比如轉賬記錄。消費異常。莫名登出卡。大額現金支取等等。”

“然後向法院申請婚內財產調查以及調查令,並委託律師持令去銀行查賬戶。餘額。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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