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朕才是真命天子》第72章 沒有土地矛盾(求追讀)(2)

作者:叄瞐·1個月前

所以別說什麼元朝賦稅低,明朝賦稅重,從元到明,誰的損失最大,肯定是那些包稅商。

朝廷自己收稅,肯定會付出一些收稅成本,但那也比把收稅權承包出去要好。

魯錦這次看似傻缺的收稅方案,只不過是迷惑敵人用的罷了,而且只有一季,一來算是賑濟百姓,二來他還有鹽鐵專營這個底牌來保證財政收入。

將來的土地政策具體怎麼定,首先強逼地主分田是不靠譜的,不是說不能,而是沒必要,因為元末明初根本就沒有土地矛盾。

你說南方人口太擠?人多地少?那正好移民北方啊,大把的荒地沒人耕種,你只要願意移民,立馬就能給你分田。

連四川省這樣的天府之國,元末都只有30萬人口,還沒現代一個十八線小縣城人多,大把的荒地,你給百姓現在把田分了,誰去移民?

當然,大地主也不能什麼都不管,土地兼併還是要控制的,怎麼控制?魯錦覺得宋朝的階梯稅就不錯。

宋朝將百姓分為五等戶,按照貧富差距,把百姓分為五等,越富收的稅就越多。

這理念才叫先進!窮人榨乾了能榨出幾個錢,要收就收富人的錢!

但是誰才是高等戶,宋朝卻弄得模糊不清,以至於宋朝官員隨意可以抬升百姓的戶等。

明明是窮鬼,家裡住茅屋,只有兩畝薄田,他硬說你是富豪,按最高等級收稅,逼得百姓只能逃亡造反。

怎麼劃階梯,才是重點,用土地面積來算就好一點,起碼有個實物作為依照。

比如50畝以下,收多少;50到100畝,收多少,100到300畝,收多少;300到一千畝,收多少。

三千畝收多少,五千畝收多少,反正你地越多,收的稅就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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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想交重稅也可以,那就主動分家,把田產分給族中子弟,控制到低稅等級,你明面上還是主宗,還是家主,但子孫有了自己的田產,誰還會聽你的?

用階梯稅,既照顧了窮苦百姓,減輕他們的負擔,又能拆分世家大族,還能抑制土地兼併。

當然,這也只是個初步設想,依然有空子可鑽,光魯錦自己就能想出飛灑詭寄這種方法,這在古代也挺常見的。

明明你只有十畝地,但你官方戶籍註冊的卻有一百畝,那多出來的90畝都是豪強大戶詭寄到你頭上的,你就得用這十畝地交一百畝的稅,替豪強交稅。

這種就只能用法律來限制了,抓到就重罰,戶主嚴辦,全家流放,甚至連坐四代不許科舉,不許從事商業專營等等。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細節需要商定,比如土地的貧瘠程度,還有種植的不同作物,應該各收多少,但大框架肯定是按階梯來收。

就在魯錦這邊琢磨怎麼收稅的時候,他的命令也很快被執行了下去。

一張張慶賀魯錦大婚,明年夏稅減徵的告示,飛快貼到了他治下每一個村莊。

巢縣的廖永安收到訊息,看完了魯錦的密信,也開始張羅著大辦慶功宴。

與此同時,另一封密信也悄悄送到了潛伏在康茂才身邊的包毓手裡。

包毓看完即焚,又將最近康茂才的軍事調動情報交給僕人,給魯錦送回去,自己則是找到了康茂才,對他獻計道。

「使君,那廬州賊輕易拿下巢縣,果然驕縱起來,不思朝廷最近可能會來的反擊,居然趁著這個時候大婚。

「他那些手下也在巢縣猖狂暢飲,四處蒐羅美酒,大擺慶功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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