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麼是離婚的,家暴,老婆跑了的;要麼身體有毛病,幹活都費勁;要麼就是脾氣古怪,說話都讓人不舒服。全是別人挑剩下、沒人願意嫁的,他們就拿來塞給我。
我看不上,不願意,我哥我嫂還說,沒事,看不上再給你找,反正你別回北京了,就在家裡待著,用不到過年,肯定給你找個‘合適’的。”
“我那時候真懵了,我就問他們,我明明己經遇人不淑、受過一次傷了,我不想再找了,你們為什麼非要這麼逼我?
我不偷不搶,我自己掙錢自己花,我不拖累誰,我到底哪裡錯了?”
沒有人回答她。
首到有一天晚上,她起夜,路過她媽和她姐的房間,門沒關嚴,裡面的話清清楚楚飄進她耳朵裡——那一夜,把她整個人從頭到腳,凍得透心涼。
她媽壓低聲音,愁得嘆氣:
“唉,不是我非要逼她嫁人,實在是家裡容不下她啊。你嫂子本來就意見大,說小翠離過婚,長期不找物件,街坊鄰居說閒話。
還說你侄子再過幾年就要說親、找物件了,人家女方一打聽,家裡有個離婚、嫁不出去的姑姑,名聲不好聽,會耽誤你侄子找媳婦啊!”
小翠吸了吸鼻子,“阿姨,我侄子才十歲,我耽誤他啥了?”
她接著學。
我姐也跟著我媽嘆氣:
“我知道小翠委屈,可我有啥辦法?我自己兩個兒子,日子過得緊巴巴,我想幫她,也沒能力收留她。媽說得對,只有把她趕緊嫁出去,不管嫁給誰,只要是個家,咱們家就沒‘拖累’了,咱們娘倆也算安了心。”
“至於男人好不好……嫁過去,慢慢就習慣了。女人嘛,不都是這樣過一輩子?挑挑揀揀最後還不是嫁給一個男人?身體沒毛病能養家就行唄!”
那幾句話,像一把冰錐,狠狠扎進小翠的心口,扎得她鮮血首流,連呼吸都疼。
她站在門外,渾身冰涼,手腳發抖,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原來,不是為她好。
不是心疼她。
不是怕她一個人孤單。
而是——她多餘,她礙眼,她影響十幾年後侄子找物件,她是家裡一個拿不出手的包袱。
必須趕緊把她打包送出去,隨便塞給一個男人,只要別再待在孃家,別“敗壞”家裡的名聲,就行。
至於她嫁過去會不會受委屈、會不會再被打、會不會再掉進火坑,沒人真正在乎。
小翠那時候,連哭都哭不出來。
她假裝什麼都沒聽見,默默回了屋,睜著眼睛躺了一整夜。
等過了幾天,看她媽身體確實沒大礙了,她就提出來,要回北京。
“我東西還在北京那邊,僱主還需要我,我得回去。”
一家人立刻攔著,不讓走。
“走什麼走?相親還沒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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