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春起來到梳妝檯前坐下,看著鏡中那個才十九歲的姑娘,眉眼清秀,只是長期被苛待,顯得有些怯弱,但是那雙眼睛裡,此刻已經燃起了不一樣的光!
秦春嬌想讓她吃盡苦頭,想在十年後回來摘桃子?
做夢!
既然都是重生的,那這輩子就看看誰能笑到最後吧!
隨後秦春起解開亂糟糟的頭髮,用木梳一點點梳順,從耳後位置開始,編一條蓬鬆感的三股麻花辮,自然垂落在右肩前,在髮尾處用上帶花多的頭繩。
五官完全露在外面,整個人看上去溫溫柔柔的,甜美中帶著氣質,微卷、蓬鬆的頭髮讓她看上去有點慵懶。
接著,她又從首飾盒裡拿了一條珍珠項鍊戴在脖子上,拿了對耳墜戴在耳朵上,又拿起口紅,慢慢的往蒼白的唇上抹。
不得不說,葛根的審美還是挺不錯的,這些小東西都還挺好看的。
雖然這些東西都是葛根為秦春嬌買的,但是現在秦春嬌跑了,她又是替秦春嬌嫁過來的,那麼這些東西就是她的辛苦費了。
而且憑什麼秦春嬌在外面光鮮亮麗,被人寵被人愛,她在家裡粗茶淡飯、粗布麻衣?
這一世,她就要漂漂亮亮的活著,絕不為任何人栽樹!
秦春起看向鏡子時,眼中閃過一絲驚豔。
錢真是養人啊,她這麼簡單的收拾了一下,整個人的氣質都變了,漂亮的像大明星似的。
“秦春嬌。”秦春起對著鏡中的自己,輕聲說,“上輩子我替你受的苦,這輩子該還回來了。”
門外傳來腳步聲,應該是葛根回來了。
秦春起深吸一口氣,站起身,理了理身上寬鬆的婚服,安靜地站在原地,看著推門進來的男人。
葛根看到一張明媚的臉,直接愣在那裡。
女孩穿著一身惹眼的紅色,膚白如瓷,五官明豔又嫵媚。
他的視線在秦春起臉上停留得有點久,心跳聲也逐漸紊亂。
“你看什麼?”秦春起迎上他的目光,沒有閃躲。
葛根摸了摸鼻子移開目光,“咳……開席了。”
秦春起點點頭,提起寬鬆的婚服裙襬,跟葛根一起出去吃飯。
她不能因為葛根和秦春嬌的緣故,丟了自己的臉面。
上輩子秦春嬌回來後,大家都看不上她,覺得她不如秦春嬌。
一個操持家裡、灰頭土臉的人怎麼比的上一個不用操心、只享受生活的人光鮮亮麗呢?
秦春起走到院子裡,她站在那裡,整個世界都像被點亮了一般。
陽光打在她的身上,隨風飛舞的髮絲彷彿都閃著金光。
看到這一幕,來參加婚禮的客人,都不由得驚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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