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八零睡了男主後,炮灰女配不認帳了》第21章 生活不易,全靠演技(1)

作者:安鯉·1個月前

林招娣看著他疑惑地問:「你是誰?」

林雪適時給他們介紹起來:「姐,這位是孔知青,那位是霍知青,他們這段時間都幫了我不少忙。」

她避重就輕,撇清關係,不想林招娣知道她和霍錚的關係。

但是霍錚聽到她的介紹後,本就冷著的一張臉瞬間變得陰沉起來。

他這個物件就這麼拿不出手?

連她姐姐都要瞞著,那是不是以後都沒辦法自由去她家了?

想到這些,他灼熱的眼神緊緊盯著她,裡面除了憤怒還有一絲委屈。

林雪心虛地避開他的眼睛,看向孔佑,向他解釋剛剛的問題:「你是城裡來的知青,不太清楚農村的情況。」

「像我姐這樣的,就算報警,警察也只會說你們的家務事,交由大隊處理,讓大隊長去教育。」

林招娣想到那次,後怕地雙手環住自己:「有一次我被打得躺在床上三天起下不來床,公社來人教育了幾句鄧國超,但是又有什麼用,後面反而把我打得更死。」

「這也太過分了,難道只能由著他欺負?不過,好在你回來了,可以住在嫂……咳……林雪同志家。」孔佑一時激動,差點說漏嘴。

林雪白了他一眼,要他注意點:「如果你家裡有一個免費的。還能幫你賺錢和暖床的保姆,你捨得讓她離開?」

她看向猶豫的孔佑繼續道:「我姐在他家就是這樣的角色,等鄧國超家反應過來,遲早都會來把我姐帶回去。」

「到時候可千萬不能回去。」

「鄧家人都是些無賴,到時候恐怕不回去也得回去,也許這就是命。」林招娣無奈地嘆氣,那語氣已經沒有了對生活的希望。

「小雪,你以後如果要嫁人,千萬要擦亮眼睛,別像你姐我一樣,這輩子就這麼毀了。」她拉過林雪的手,以一個過來人的語氣教她,她怕以後會沒有機會再見。

「姐,我說過,會讓你擺脫鄧國超,順利離婚。」林雪拍了拍她緊繃的肩膀,語氣篤定。

「什麼辦法?不是說警察不管夫妻間的事?」孔佑好奇地問道。

「驗傷。」霍錚提醒。

「沒錯,只要我們去警局報案驗傷,姐,你身上的傷足以構成虐待罪,我們不告他家暴離婚,直接告他虐待罪。」林雪說出她的計劃。

畢竟現在訴訟離婚很難,因為會有人上門調解,只要男方認錯態度誠懇,寫保證書什麼的,這婚就難離。

虐待罪就不一樣了,就像林建仁和劉秀梅,只要證據充足,就會被判刑。

「姐,到時候虐待罪下來,鄧國超不想坐牢就會主動找你要和解,那時候條件不就隨你開了。」

「你可不能心軟,不僅要求離婚,還要他補償50塊錢。」林雪先給林招娣打預防針,就怕她到時候看到男人跪下什麼的,就心軟了。

這種人狗改不了吃屎,原諒就是對自己不負責和殘忍。

說話間,到了國營飯店。

幾筐蘑菇被霍錚和孔佑輕鬆卸下,經理稱好後心情很好地把錢給林雪:「林雪同志,總共130斤,八毛一斤的話是104元,還有這80塊錢是昨天十個點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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