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懼怕受傷流出的血液或是肢體再生出新的自己,一直以來,範逸明對於自身的再生能力都有意壓制。
甚至透過記憶遺傳的方式,在其中新增一條資訊,低於多少重量體積的肢體不得進行再生,而是向附近最大的軀幹匯聚。
要是體積過小,無法及時獲取營養能量再生聚合,在獲得某個指令後就會轉換成普通細胞,避免被敵人獲取。
別看範逸明一直將人類稱為生物質,可他卻從來沒有小看人類。
雖然80億人口中,大部分智商都不怎麼好用,可終究有少部分聰明的。
避免讓人類獲得自己的軀體是十分必要的。
但這樣做有個缺點,一旦遇見無法應對的危機,又或者是被看破再生關鍵。
很容易出現守屍的情況,例如動漫亞人中演的一樣。
可以無限再生,那就徹底將你粉碎,找到最大的肢體直接守著。
一旦再生完畢,立馬利用準備好的儀器進行活捉。
為此,範逸明決定徹底放開限制。
不過為了避免出現自己打自己的情況,限制還是要有的,這就需要涉及到DNA進行修改。
我們都知道,控制細胞的中心是內部的細胞核,而在細胞核內的遺傳物質DNA是遺傳資訊的載體。
再往裡深入就是四種鹼基,腺嘌呤、胸腺嘧啶、鳥嘌呤、胞嘧啶。
這些物質透過磷酸二酯鍵連線而成,攜帶著生物體的遺傳資訊。
想要避免出現自己打自己的情況,就需要對遺傳資訊進行修改。
就像對計算機進行程式設計一樣。
範逸明的方法就是在遺傳資訊內寫入一條規定,在主體受損嚴重,分散出來的肢體過多的時候,將各自為政。
最大限度的獲取能量進行轉換再生。
一旦達到某個閾值,就會感應周圍更為體型更大的肢體並停止再生,向其靠攏聚合。
如果感應不到,該限制將會取消,相應肢體會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恢復再生。
同時為了避免尚未聚合完畢的肢體,意外受傷重新分散出去,還需要新增更多的限制。
1:在沒有成為徹底的主體之前,分散的肢體最多隻能再生4次。
主體分裂一次,肢體分裂4次,一共就是5次。
2:每個分裂出去的細胞都攜帶著所有記憶和知識。
但這些記憶知識,以及銘刻在DND內的限制,在聚合成為主體之前,不允許進行任何修改。
一旦嘗試修改,該肢體將會從細胞層面崩潰,徹底化為一攤無用的蛋白質。
如此一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解放再生能力,並且避免出現自己打自己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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