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輛車的持械暴徒?
什麼持械暴徒?他們還能持槍械嗎?
別逗你武警哥哥笑了,對他們來說,這就是行走的功勞!
他臉上保持著哨兵該有的嚴肅表情,對小劉說了句“你稍等”,然後按下對講機:
“值班室,大門哨,有群眾報告,隔壁省委家屬院遭武裝車隊闖入,規模較大,可能有暴力傾向,請求指示。”
對講機那頭停頓了好幾秒,可能在消化這個有些離譜的訊息。
省委家屬院,武裝車隊,報復家屬。
這幾個詞組合在一起,聽起來像是電影裡的情節。
“收到,原地警戒,保持觀察,應急班正在集結。”對講機裡傳來值班室的回覆。
哨兵聽到回覆後,對保安小劉說道:“你先回去,告訴你們的人注意安全,我們馬上到。”
“武警同志,多謝了!”小劉點了點頭,轉身跑回自己的車,掉頭朝著小區趕去。
在他離開不到半分鐘,營區裡就響起了急促的腳步聲。
應急小組己經全副武裝登上一輛武警防暴車,車頂警燈爆閃,引擎轟鳴,飛快駛出營區,先行趕往支援。
與此同時,營區內,武警中隊指揮員己經撥通上級電話開始彙報。
情況三言兩語交代清楚,電話那頭的上級僅僅思索了半分鐘,就下達了命令:火速帶領中隊官兵出動。
這裡得說一嘴武警出動的規矩。
按現行規定,武警的調動需要上報中央軍委,地方政府無權首接調動。
這是白紙黑字寫著的。
但實際操作起來,這套規則的真正含義是把決策權放在武警和軍委手裡,相當於給武警指揮員一個自主評估的空間。
接到出警請求之後,指揮員自己判斷,有必要,那就第一時間出,程式之後補。
沒必要,那就老老實實走流程,誰都說不出什麼來。
而此時,對上級指揮員來說,眼下這情況就屬於“有必要出動”。
省委家屬院闖進去十幾輛持械暴徒,這要是去晚了,出了什麼事,責任誰都擔不起。
到時候坐在被問責的那排椅子上,可就是“接到群眾報警無動於衷的瀆職行為”。
電話結束通話後沒多久,武警中隊警鈴瞬間響起,中隊指揮員下令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營房裡武警官兵們瞬間放下手裡的東西,戰鬥著裝衝向軍械庫。
僅僅兩分鐘,全中隊官兵便快速集結登車,做好了隨時出發的準備。
這就是“一分鐘響應,三分鐘出動”的快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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