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1950年的元朗。
鄉紳蒲文邦坐擁百畝農田與祖傳商號,半生無子,晚年為情事納了年輕美豔的九龍舞女蘇玉珍為妾,同時自己從小過繼、剛從英國留學歸來的侄子蒲永傑也回到家鄉。
三人同住祖屋,玉珍與永傑兩個人年紀相仿,在共讀詩書、月下閒談中暗生情愫,很快越過倫理底線。
文邦發現後沒有像尋常鄉紳那樣動用家法,而是用一副鐵鐐銬將兩人鎖在一起,把他們關進獨立小院,承諾讓他們“生世相守,永不分離”。
起初的纏綿很快變成折磨,激情褪去後只剩怨恨與窒息。
永傑跪求叔父解開鐵鐐被拒絕,最終玉珍飲彈自盡。
清晨醒來,永傑發現身旁躺著的愛人己經死亡,被嚇得魂不附體。
可是鐐銬還在,他無法逃脫。
玉珍的屍體漸漸腐爛發黴,絕望的永傑最終在日復一日的煎熬中精神崩潰,徹底陷入瘋癲。
管家於心不忍,終於提起斧頭砍掉了玉珍的手臂,永傑拖著一截髮黑的斷臂逃離小院。
元朗的晨霧散去,鐵鐐上的鏽跡混著血跡。
這就是關於“永恆”最後的故事。
宋紗夏把大綱理了出來,先做分段處理,再慢慢打磨細節。
一共也就花了三天不到。
貫穿全文的主題就是:永恆,是愛情最惡毒的詛咒。
它把所有“永遠在一起”的誓言變成字面意思,然後讓時間替你動手,把愛磨成恨,最後剩下一具腐爛的屍體和一條解不開的鐵鏈。
宋紗夏把《永恆》的稿子從頭到尾改了三遍。
寫書這件事,比她想象的有意思。
可以把自己的思想具象化成文字,傳達給別人。
但稿子寫完了,怎麼讓它變成一本書,才是真正麻煩的事。
她讓 Eva 去打聽了一圈港島出版行業的情行情
Eva 一句總結:“你要麼找一家出版社幫你出,要麼自己註冊一家從頭做。前者省事但分錢,後者費事但乾淨。
還有第三種選擇,收購一家出版社。”
宋紗夏想了一秒,選了第三個選項。
“那你幫我選吧!”
Eva 愣了一下,她有自己本職工作的,現在忽然來做這邊的工作,而且她剛申請了假期。
約好和邱剛敖去海邊玩。
這是兩個人策劃的第一次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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