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柄不是越大越好,是越恰當,越關鍵越好。
李家承不起滅門的風險,承不起當炮灰的風險,只能把李靈月叫了回來。
「爸,趙林野人呢?姓陳的賤女人,我已經讓人處理她了。她今天認罪也好,不認罪也好,總之,倉庫案的殺人兇手,只能是她!」
對普通人來說,想找脫罪證據,難上加難。
對有錢人來說,證據是現場可以現寫的,可以現編的,可以讓被冤枉的人能眼睜睜看著證據是如何造出來,然後更絕望地知道自己有多冤枉的。
但這份冤枉,無人會在意。
權,與勢,本身無形,但卻無處不在。
李靈月坐了下來,女士煙夾在指間,吞雲吐霧,煙癮很大。
「人已經走了。」
李世雄看著面前女兒,眼底掠過一絲複雜:不愧是他生的種,行事作風,不擇手段,跟他像極了七八分。
反而是兒子李靈風,這方面倒是有點比不起李靈月。
「走了?你跟他說什麼了,他就走了?陳逐月那邊馬上事成,他這會兒走了,你怎麼沒攔?」
李靈月不抽菸了,聲音很大的說,她有些緊張。
「這事暫時不能繼續了,收手。」
李世雄聲音沉冷,李靈月問為什麼,事情眼看要收網了,說收手就收手?
「他找了鄭公。鄭公向來不出面,利益卻收最大。在鄭公眼裡,李家是塊肥肉,易拿。趙家根深,反而能細水長流。靈月,爸爸有些話,跟你哥說不透,也只能跟你說,李家的家業這些年又擴大不少,但真正說起來,李家還是根基淺。」
李靈月眉眼冷凝:「姓鄭的胃口大,那些送去的孤品孤本,他收得倒也利索。可真正到事上,他就不管了?」
跟趙家翻臉之後,李家四處找關係,找鄭公,找張家,用金錢鋪路,用古董上位。一個一個,把他們都餵飽了,結果現在說抽手就抽手?
早知如此,那些錢,那些古董,就是扔了砸了,也不給他們。
「有錢沒權沒後臺,就如同稚子抱金過鬧市,誰都想咬一口。李家財大,但根基淺。現在,最想要李家倒臺的人,已經不是趙家了。」
李靈月深吸一口氣,心知肚明:「是張家,是鄭公。」
鷸蚌相爭,漁翁得利。
李家要是真跟趙家鬥個你死我活,趙家或許還能東山再起,而李家……很快就會被瓜分乾淨,家破人亡。
這是很淺顯的道理,李世雄一直也都清楚,但此次聯合張士韓,聯合劉總,王老闆,以及周總……聯合這麼多人手,以為能對趙家一擊斃命,可誰又能知道,他李家還是輸了。
輸了,那就沒有價值了。
輸了,就等於送出去的那些古董已經用光了情份,一碼歸一碼的交易,到此為止了。
可這口氣還窩囊著。
那麼多古董,那麼多錢,結果得來的是失敗,他咽不下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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