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桀桀,美警可太好了!》第十一章:要素過多(1)

作者:焰火璀璨·1個月前

「我能適用哪條法律?自衛權法?」

「是的。」卡特沉聲說道:「伊利諾州自衛法(720 ILCS 5/7-1),一個人在以下情況下使用武力是正當的:合理相信這種行為對於防禦自己或他人免受對方即將發生的非法武力是必要的。只有在合理相信這種武力對於防止即將發生的死亡或重大身體傷害或防止暴力重罪的實施是必要的情況下,才有權使用意圖或可能導致死亡或重大身體傷害的武力。」

「這裡的致命武力條件需要滿足:主觀上真誠相信面臨即將發生的死亡或重大身體傷害,客觀上一個理性人在相同情況下也會得出同樣結論,最後是伊利諾州遵循退避義務(duty to retreat)原則,無法安全退避。」

當然,法規是法規,實際是實際,CPD和COPA同樣會進行聯合審查出示報告,一般情況下法官會慎重考慮這份報告的,馬丁倒是不怎麼擔心勝敗。

只是,這案子不定要拖多久呢。

煩躁!

「那沒問題,剛剛我看了下行車記錄儀,清楚拍下來全程,包括對話,我傳了一份在我的手機裡。」馬丁開啟手機,調出影片後遞給卡特。

「是他先忽然掏槍,用槍柄打了我的左臉,隨後又後退兩步掏槍指著我的腦袋,我只能開槍還擊。」

「NO,NO,NO,是開槍自衛。」低頭看影片的卡特還不忘記強調一句。

「是這裡。」卡特調整影片慢放,手機螢幕上能看到鐵血戰士忽然掏槍掄了馬丁一巴掌,馬丁後退時側了下頭,右手朝著朝著腰間摸過去。

鐵血戰士也後退了三步,到這裡卡特開始一幀一幀看,清楚看到鐵血戰士二次掏槍出來,畢竟槍一直在手裡,速度比馬丁快。

影片中,鐵血戰士槍口二次指向馬丁的時候,馬丁的槍還在腰間沒抬起來呢。

當然,專業的就是專業的。

後掏槍的情況下一秒6槍,反觀鐵血戰士,全程只開了一槍就被撂倒了。

卡特反覆觀看了幾次,還特意看了下時間戳,全程馬丁開槍時間只有1秒。

1秒而已,別管打出去多少發子彈都絕對不能說這是過度使用致命武力。

「呼。」卡特長長出了一口氣,豎起大拇指,「一秒6槍,很棒,我想你的外號有了,快槍手馬丁。」

「吶,這個就叫專業!」馬丁笑了笑,「我是不是沒問題了?」

「九成把握,但你知道的,死者是個倪哥,他有一顆金子般的心,他是個好兒子,或許還是個好父親,他總是幫助社群裡的每一個人。」卡特聳聳肩,「按照慣例他的家人一定會起訴你的。」

「你是個白人,是個警察,打死了一個黑人,這裡是芝加哥,暴力執法,種族歧視,要素過多,媒體一定會非常感興趣,這會給法官帶來一些影響。」

「所以呢,他不是黑人?」馬丁挑了挑眉頭。

「是的。」

「這特麼叫陳述事實!」

「你可以在審查和法庭上這麼說。」

「那還是算了。」

卡特哈哈大笑起來。

「不過,我覺得我需要一個更好的律師幫我解決問題。」

他才不在乎什麼狗屁輿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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