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還在盤問這女人是在哪裡被熊孩子襲擊的,輪胎掉在哪裡了,女人只是聳聳肩,就掉在那個地方了。
馬丁已經懶得聽那麼多了,拿出手套戴上。
「你戴手套是要搜查我嗎?」
「不,你身上有血跡,並且後擋風玻璃破碎,車胎丟失,且我在車身上看到了彈孔,綜合以上資訊,我們有理由懷疑車輛上有危險物品,為了保護社群安全,我現在要搜尋你的車輛,你同意嗎?」馬丁一臉嚴肅地說道。
「我可以不同意嗎?」女人歪著頭託了託胸。
別說,這女的長的還湊合。
「當然可以。」馬丁點點頭。
如果這是在東聯,僅憑看到『紅色可疑變色斑跡』就可以對車輛進行搜查了,但在美利堅不行。
哪怕女人手上也沾染血跡,她提出的『鹿肉』理由理論上可能存在。
僅看到紅棕色痕跡,在無任何其他犯罪關聯證據,如無暴力犯罪報告。無人員受傷。無異常行為情況下,巡警僅僅可以透過車窗觀察,絕對不可以延伸至後備箱。
馬丁噹下能做的就是直接扣押疑似血跡樣本(如用棉籤提取),但不可為了看到更多痕跡而擴大搜查範圍,如後備箱。
CPD指令明確禁止:車主反對搜查不能作為合理懷疑或合理根據的依據。
後備箱:我這麼重要的嗎?
「你看這些棕紅色可疑變色斑跡。」泰勒指著後擋風玻璃碎片說道。
「不是的,這是鹿肉。」女人樣子有些緊張地在旁邊分辨道。
「鹿肉?」馬丁斜眼看過去。
「是的,我在這裡放過一袋義大利餃子和雜貨。」
(Ravioli義大利小方餃,一種帶餡的麵包)
「來,讓我看一下你的手,翻過來看下另外一面。」
「我還沒來得及洗手,有點髒。」
「OK。」
「馬丁,你來。」泰勒這時候一臉凝重地喊道:「有一股腥臭味,後排座椅上也有很多紅色可疑變色斑跡。」
「能給我解釋下這些是什麼嗎?」馬丁問道。
「是這樣的,我把雜物袋放在這裡,裡面有一些鹿肉,還有幾罐義大利餃子。蔬菜之類的,當時有人砸了我的車窗,落進去很多玻璃殘渣,我就把東西都丟掉了。」女人抱著膀子並不看馬丁的眼睛,「那不是血,那是一大袋鹿肉,我從買的新鮮袋裝肉打算回去做漢堡。」
馬丁眉頭挑了挑,所以你說的『不是血』是指不是『人血』,自己可沒這麼問過。
「你的後備箱裡有什麼?」
「什麼都沒有?」
「後備箱完全沒有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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