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窖裡的東西能殺死一個3級遊蕩者。如此險境,他可不想親涉。
用魔寵來探查情報,是最安全的辦法。
誰知道【召喚魔寵】這種一環法術卷軸,就要賣25金幣。
這相當於二十五頭山羊!
而且,每次召喚魔寵,還需要價值10金幣的焚香作為施法材料。
馬文現在手頭總共也才2金7銀2銅的現金。
這遠超他的經濟承受能力。
「嗯……」好在馬文很快想到了退而求其次的辦法,「有小白鼠賣嗎?」
這種小玩意兒是很好的法術試驗物件,需求量很大,幾乎每個魔法商店都有賣。
「咳咳……3銅幣一隻。」
「我要一隻。」
馬文付了錢,拎起鼠籠,正要轉身離開,一位顧客走進商棧。
馬文打量了對方一眼:手持紅寶石法杖,身上的法袍繡著金絲花紋,行走之間,周身蕩起微弱的魔力湧浪。
一個很有錢的狂野術士。
「老闆,店裡的治療藥水我全包了。還有法術卷軸,三環以下,除了死靈法術全都要。三環的只要火球術!
不用擔心錢不夠。為了救出艾蕾小姐,就算掏空積蓄我也在所不惜!」
術士很豪氣的將一個鼓鼓囊囊的錢袋砸到櫃檯上,好幾顆鑽石從裡面滾出來。
「咳咳咳……請稍等,客人。」有大主顧上門,病懨懨的店主大叔也打起精神。
術士瞥了一眼正要離開的馬文,居高臨下審視一番,忽然叫住他:「朋友,我的團隊要去完成女公爵的委託。隊伍裡還缺一個法師,感興趣嗎?
不用擔心。你實力太弱,所以不用參加戰鬥。只需要做偵查。警戒等雜務即可。殺敵就交給我吧。我的法術,是無敵的!
一天50金幣。怎麼樣,以你的經濟狀況,這個開價已經很優渥了。
再附贈一個福利吧。等我救出艾蕾小姐,會慷慨的允許你參加我們的婚禮。
你這樣的人,恐怕一生也只有這一次機會,能進入博德之門上城區了。」
馬文默默計算了一下。
從友善之臂前往斗篷森林深處的碎骨部落,需要步行七天。
來回就是十四天,一共能賺700金幣。
這可是七百頭山羊!
可惜,如果馬文沒有金手指,平生志向只是賺夠了錢就退休當牧場主,再娶個大屁股鄉下姑娘,過平平淡淡的田園生活,或許會為這700金幣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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