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朱鄭重接過檔案,開啟,一份絕密內容出現在他的視線中。
標題是:絕密.特急
中樞軍事委員會,第xxx號。
簽發人:XXX
等級:絕密
抄送:北平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華北軍區司令部、公安部黨委、平津衛戍區司令部。
正文:關於執行“雷霆掃穴”特別行動的決定
各相關單位並轉呈北平市全體指戰員、公安幹警及地方黨委。
為徹底粉碎敵人殘餘勢力及國際敵對間諜機關在華北之政治陰謀,確保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期間首都絕對安全。
現依據《北平市戰時臨時管制條例》及情報部最新情報研判,決定如下:
一、敵情研判與行動目標
近期,經我情報機關縝密偵察與無線電偵聽確認,北平城內潛伏眾多殘餘分子,正策劃於建國前夕實施大規模爆炸、破壞及針對民主人士的暗殺行動。
目前,己鎖定潛伏及流竄敵特、惡霸、反動會道門骨幹共計一千二百五十西名(精確名單及代號另附卷宗一號)。
為根除隱患,必須採取雷霆手段,一網盡掃。
二、軍事部署與任務目標
茲決定,自公曆一九五零年八月三十日零時起至八月三十一日二十西時止,實施為期一天的全城戒嚴暨特別清剿演習。
同意華北軍區獨立第二師、北平市糾察總隊及中央警衛團一部,共計十二個營級作戰單位,按預定方案,於八月三十日二十一時前完成對北平內外城及關鍵進出通道的包圍與封鎖。
三、協同配合與政治紀律
各級地方黨委、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群眾治安組織,必須無條件
服從軍事管制,確保行動期間水電通訊、後勤補給及醫療保障的絕對暢通。
各區委牽頭,組織宣傳小組深入衚衕大院,對外統一口徑為“防禦性防空與防爆軍事演練”。
務必張貼安民告示,嚴禁引發恐慌,保障市民正常生活秩序,尤其是糧食與飲水供應。
北平所有報刊、電臺於行動期間,未經聯合指揮部審查,不得發出任何關於城內動態之訊息。
西、臨戰條例與處置原則
行動期間,如遇下列情形,一線指揮員有權依據《戰時臨時管制
條例》臨機決斷,事後報備。
凡遇武裝拒捕、襲擊軍警或煽動暴亂者,經警告無效,可當即採取武力鎮壓,必要時可就地處決。
行動期間,全市電話線路、電報局實施監聽與臨時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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