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
“現在你可以說實話了吧?”王海峰揮了揮手,準備正式問話。
陸曉燕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點頭,紅著眼圈,抽泣著說:“是我對不起楊局長......”
“楊局長說你是一名有正義感的好同志!”王海峰如實說道。
“他真的這麼說?”陸曉燕有些錯愕,同時還有深深的愧疚。
“我們開始吧!”
“好!”
盤問持續了一個多小時,陸曉燕把所有事情和盤托出,包括綁架案中遇到的刀疤男和另外兩人,以及後續遭遇馬強恐嚇的經過。
做完筆錄之後,王海峰又和苗翠蘭那邊的情況做了對應,時間邏輯就非常清楚了。他隨即連夜趕回了金湖縣。
第二天一早,派出所門口圍了一大群人,都是馬強找來的,為首的正是張志——也就是被楊明擰斷胳膊的那個刀疤男。他讓人在派出所門口拉了一個橫幅,上面寫著:“環保局副局長楊明行兇傷人!抓而不訴藏貓膩!百姓公道誰來給!”
張志往前衝了兩步,被門口的輔警攔住,他乾脆揚著還吊在脖子上的胳膊,衝裡面喊得更兇:“派出所的領導都出來看看!我這胳膊是楊明擰斷的,人證物證都在!現在人是關在你們所裡,可關著不處理算怎麼回事?”
他猛地一拍旁邊的橫幅,石膏板撞得“哐當”響:“抓了三天了!傷情鑑定早就出來了,輕傷!夠得上刑事了吧?憑什麼遲遲不立案?就因為他是副局長?官字兩個口,我們小老百姓就只能認栽?”
身後的人跟著起鬨:“別包庇!快處理!”
張志喘了口氣,聲音裡帶上點哭腔,故意往圍觀人群多的地方靠:“大家評評理!他楊明是公職人員,拿著國家俸祿,卻動手打斷老百姓的胳膊!現在人就在裡面關著,可案子拖著不辦,這不是明擺著等風頭過了就放他走嗎?我不求別的,就求按法律來——該立案立案,該起訴起訴!不能讓幹部仗著身份欺負人啊!”
他抬手抹了把不存在的眼淚,又吼:“今天不給個說法,我們就不走了!我這胳膊斷了,以後怎麼幹活?一家老小等著吃飯呢!楊明不受到制裁,我們老百姓的日子還過不過了?”
“立案!立案!”“依法處理!”的喊聲像浪頭一樣湧起來,值班室的玻璃都像在跟著顫。幾個民警站在那,裝模作樣地維持秩序。
這會兒,王海峰帶著人正在當初河邊的案發現場,尋找陸曉燕丟掉的手機,同時進行現場勘查。
想要證實陸曉燕被綁架的案子,除了陸曉燕的口供,還需要相應的物證,手機很重要——因為陸曉燕說當時躲在汙水河裡時,她特意在暗處冒險錄了一段影片,就是為了有朝一日能將這幫人繩之以法。
而此時在汙水河裡撈手機的,正是沈輝和陳浩。沒辦法,只能他們倆來幹苦力,王海峰他們好歹也是市裡的領導。
汙水河面上此時正漂著一層灰綠色的泡沫,腐臭味裹著化學藥品的刺鼻味往人肺裡鑽。沈輝深吸一口氣,猛地扎進渾濁的水裡,胳膊在淤泥裡摸索時帶起一串氣泡——他的衣服早已被泥漿浸透,緊緊貼在背上,額角的青筋隨著憋氣鼓得老高。
旁邊的陳浩剛浮出水面換氣,渾濁的泥水順著下巴往下滴,他抹了把臉,嗆得咳嗽兩聲,又咬著牙沉了下去。岸上的王海峰皺著眉別過臉,手裡的礦泉水瓶被捏得發皺,喉結忍不住上下滾動,他沒下水的人都快吐了。
就在這時,沈輝的胳膊突然在水下猛地一頓,他拼盡全力向上一掙,半個身子露出水面,右手高高舉著個被淤泥裹成黑團的東西,指節因為用力而泛白,嗓子眼裡擠出嘶啞的喊聲:“找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