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捂嘴,有人壓制,最終女孩再也沒發出聲音......
直到確認無聲,眾人才驚恐意識到:她已經死了!
五個年輕男女當時全嚇癱了,最後一人提議必須掩蓋屍體,否則人人皆難逃懲罰。
他們連夜找來鐵皮箱,借來一輛腳踏車。
趁著夜深無人,將屍體裝進鐵箱綁在車後,一路前往巖城某水庫沉屍。
......
走出審訊室後,林逸腦子一陣嗡鳴。
野狼殺人案,已經出現了兩名受害者。
現在不光牽扯出毒品,居然還牽出了二十多年前的,一起輪姦殺人案件。
開什麼玩笑,林逸真想直接掀桌子。
別人是一波三折,咱們這可是要一案三折?
玩個鬼!
特偵小隊正式啟動案件調查程式,回溯23年前人口失蹤檔案。
發現了一起特殊案件,一名十八歲女孩離奇失蹤。
家人當年第一時間報警,警方整整尋人一年卻無果。
而其失蹤時間,與嫌疑人範傑供述的情況高度吻合,身份資訊比對匹配!
陳志軍帶隊出發,直奔當年疑似拋屍地點。
回到辦公室,林逸陷入沉思。
先暫且不提輪姦殺人和毒品買賣這兩起案件,單說目前的野狼殺人案。
為什麼被害的,全是當年兄弟會的成員?
死一個或許可以勉強說是巧合,被野狼誤傷。
死兩個依舊都是狼殺,還能繼續說這是意外嗎?
更關鍵的是,林逸親眼看到那條草原狼,在作案時是被人驅使的。
如果假設真有人指揮狼完成謀殺,而且目標明確只衝兄弟會去。
那麼,這個兇手到底是誰?
又是為何下手?
有沒有可能和二十多年前,那起舊案有關?
可能性雖不大,但如果真有人為復仇蟄伏二十年呢?
。況種一這除排能不逸林但,微其乎微是然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