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此刻,林逸腦海裡的直覺是什麼?
就像是背後有某隻看不見的手,悄無聲息地把所有的證據、線索,一條不落地放在了警方眼前。
真的是這樣嗎?
他為什麼會這麼想?
先從第二起野狼殺人現場說起。
記得沒錯的話,警方當時在現場發現了一個人的足跡,鞋碼是40。
那麼,一個關鍵問題也隨之而來。
若認定韋映雪涉案,警方自然會展開調查。
那有沒有確認過,她的真實身高呢?
她只有一米五九,還沒滿一米六!
身高不過一百六十,腳卻穿40碼的鞋子?
第二個問題。
一個女人,是怎麼訓練出一隻野生的草原狼的?
哪怕這隻狼,當年被買回來的時候,只是一隻幼崽。
但在短短兩年時間裡,她就能把它訓練得像自己的手臂一樣靈活聽話?
甚至能在兩百多米之外,指揮它完成殺人的指令?
根據警方調查,韋映雪曾經的確承包過動物園。
但是在她的履歷中,並沒有任何馴獸方面的經驗,也從未系統學習過野生動物的飼養與馴化技術。
這一點,也從那些與她相熟的親友口中,得到了印證。
還有一點相當可疑。
那些認識韋映雪的人,已經超過一年沒有見過她本人了。
同時,警方在追查時也沒有找到,她在過去一年裡使用過的身份證資訊。
銀行賬戶中的錢,也始終未曾動用過。
她是怎麼做到,在整整一年的時間內,不使用任何實名資訊生活的?
又是如何做到,銀行卡里的錢連動都不動一筆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