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手機,林逸看著齊谷雲,緩緩站起身,“一天!”
將一名嫌疑人從看守所帶走並不複雜,然而要把一名罪犯從那裡帶走,就必須走一些必要的程式。
......
一天後,在看守所外。
“你要怎麼查?”
警車內,林逸看向戴著手銬,坐在兩名女警中間的齊谷雲問道。
齊谷雲語氣平靜,“先去看看被害人。”
林逸皺眉問道:“你學過刑偵?”
齊谷雲咬牙切齒地回答,“為了找到那個畜生,我學了兩年。”
林逸能夠從她的話中,感受到濃重的殺意,還有那無法言喻的深仇大恨!
二十多分鐘後,警車停在一處小區外。
不應該是去醫院嗎?
因為那名受害人不僅沒報警,只在醫院住了幾天就回家了。
如今被家人照顧著,而這起案件發生於二十二天前。
那麼,身處監獄中的齊谷雲,又是如何知曉這些資訊的呢?
一天的時間,已經足夠林逸查清楚很多東西。
受害人的姐姐居然也是一名罪犯,並且與齊谷雲關押在同一所監獄內。
十六天前,這名女罪犯曾經與家人見過面。
判決生效後的罪犯可以與家屬接見,看守所每次接見時間為15分鐘,每月可多次進行。
而監獄則限定在30分鐘以內,每月不超過三次......
正是那次會面時,女罪犯得知了妹妹遭到強暴、傷害、虐待以及致殘的事實。
會面結束後,她將自己的悲慘遭遇,告訴了同監室的其他女囚。
齊谷雲就這樣知道了這條訊息......
於是才有了十五天前,她編造了一個駭人聽聞的殺人案,透露給同監室的聶可欣。
隨後,聶可欣揭發舉報。
十天前,聶可欣與齊谷雲被押解到了巖城看守所,市公安局全面接手調查。
直到現在,齊谷雲終於得以從看守所中走出。
這個女人能做到如此地步,真是令人感到可怕至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