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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一個月過去。
三年前的綁架案,正式開庭審理。
法庭上,林逸與蘇冰倩見到了盧星宇,也見到了羅玉。
最終判決宣佈......
羅玉因特殊人員刑事責任能力,被認定為間歇性精神病人。
長期遭受虐待、威脅、脅迫,行為屬防衛過當。
致被害人死亡,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盧星宇犯偽證罪與包庇罪,作虛假陳述。
但情節較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兩年執行。
程蓉經法定程式鑑定,為重度憂鬱症患者,屬精神病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由其監護人陸秀紅,承擔嚴加看管、治療及賠償等全部責任。
望著當庭相擁而泣的夫妻,還有抱頭痛哭的姑嫂二人。
林逸與蘇冰倩相視一笑,緩緩起身。
十指緊扣,朝法庭外走去。
“開心了?”
蘇冰倩輕輕靠在弟弟肩頭。
“還行吧。”
林逸摟著姐姐,咧嘴一笑。
“你會像他那樣保護我嗎?”
蘇冰倩仰起頭,凝視著他。
“當然。”
林逸目光柔和,“你的奶狗長大了,現在是一條護主的狼狗。”
“是啊,我的小孩長大了。”
蘇冰倩像從前在家時那樣,從背後環抱住林逸的腰,“保護我吧。”
林逸抬起頭,望向湛藍的晴空。
心若簡單,時光也清澈。
要追著光走,然後成為光。
。上路在都,我和間時
!好就,走前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