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不!我專搶主角機緣》第37章 037逃荒路上搶了女主機緣的炮灰堂姐37(1)

作者:一濁·28天前

陸知宴入贅了!

蘇若楠聽到這個訊息的時候,以為自己沒睡醒,做了什麼噩夢。

那可是永寧伯府的嫡子啊,哪怕沒有當上世子,再是不被父母所喜,可也不至於入贅吧。

不說別的,永寧伯府陸家都丟不起這個臉。

陸知宴連娶平妻這個名義上好聽的做法都不同意,又怎麼會同意入贅這個堪比羞辱的做法?

蘇若楠可太好奇了。

整整一個多月的時間,陸知宴都被軟禁在蘇清然家中。

走不了、談不攏。

蘇家的人一心讓他娶了蘇清然,也不打他、罵他,只是換著人輪番的來勸慰他。

讓陸知宴煩不勝煩,偏偏還不敢真的撕破臉。

有那麼一瞬間,他甚至想要去找官府求助,憑藉他永寧伯府嫡子的身份,相信官府會幫忙。

奈何,他現在別說出村子了,就連這個屋子都出不去。

沒有官府介入、家族也沒有人來尋找他,一點外力都沒有,事情就這麼僵局卡死了。

陸知宴本來以為只要他不點頭同意,大不了就這樣僵持著,卻不想這一日蘇家人來硬的,直接要他們拜堂成親,還是讓他以入贅的形式。

簡直就是離譜。

“你們放開我,你們這樣強迫我,沒有婚書,沒有六禮、聘財,無媒無聘,成何體統!”

“說什麼無媒無聘,不說逃荒那些日子,你跟我閨女私合後長期同居,更是在我家住了一個多月,由我家供養。”

蘇寶山臉上的得意,都不帶掩飾的。

“你可別說你不知道,你這就相當於入贅,哦哦,北境這邊叫上門、倒插門。”

蘇寶山的話,讓陸知宴彷彿被當頭棒擊,一下子就沉默了。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

鄉下有一條民間公認、官府默許、世家最怕的禮法死規矩:男子在外私合女子、滯留女方家中超三十日,視同“事實入贅”。

當時他無意中聽好友提起這件事兒,只當個笑話聽,萬萬沒有想到,竟然輪到他身上。

別說律法不認這種話。

鄉間宗族禮法自成一套規矩,小情小案從不上公堂,以鄉規民約為先。

民間調解、鄉約、族譜記載中,常有“同居滿月,即作夫婦”“住滿一月,準其入贅”的俗例,雖非官律,但官府預設、鄉里共信。

他自幼讀書,甚至看過文獻記載“接腳伕、招夫”的時效邏輯:寡婦招“接腳伕”(入贅),同居即視同成婚,無硬性期限,但“久住”即定局。

一些地方檔案(如南部縣、徽州文書)顯示:男子在女家久居(通常1到3月),即被鄉族按贅婿對待,官府裁斷也會參考此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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