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原主跟奶孃並沒有走遠,她們被人掠走,賣給了當地的一個獵戶。
獵戶只養了原主兩年,在奶孃生下親生孩子後,就又把原主賣到了同一個村裡,給人家做童養媳。
可想而知,原主在那家過的是什麼日子。
從三歲起,原主就餵雞放鴨,
五歲時,還沒灶臺高的她就墊著板凳做一家的飯。
六歲時,洗一家子的衣服,寒冬臘月,那手就凍的發紫,跟裂開的有餡紫薯饅頭似的。
八歲時,開始上山砍柴。
十歲時,跟著男人們一起下地。
而這些活計,是加上去的,並不是幹了這一樣,那一樣就不用幹了。
原主真的是泡在黃蓮水裡長大的。
這樣的日子,一首到她十西歲時,原主的那個未婚的女婿,被下山的狼叨走了。
原主被認為是剋夫之人,被毒打一頓,就叫來了人伢子,要將她賣掉。
恰逄寧國公巡邊,發現了這個小村子裡的那個要被賣的小姑娘,有九分的容貌像自己的老妻年輕時的容貌。
寧國公當時疑心大起,買下原主。一番探查後,終於確定,這個要被賣入青樓的女子,正是自己嫡親的孫女。
寧國公這才知道,國公府裡的那個虞大小姐居然是個鳩佔鵲巢的冒牌貨。
而這件事,還是他那好兒子幫忙打掩護的。
寧國公將虞百川抽了一頓鞭子,此事就算揭了過去。
他總不能為了一個孫女而傷了兒子的心。
寧國公給了原主許多私房,又給她調養了兩個月,這才讓人把她送回京中寧國府,對外只說,二小姐在邊關替母盡孝。
原主回到京中後,對府裡的規矩什麼也不懂,鬧了很多笑話。
何老夫人本來以為,失而復得,孟氏會對原主關懷備至,後來才知道。孟氏連個教養嬤嬤都沒有給原主。
何老夫人這才把自己的陪嫁嬤嬤派到原主身邊,教導她禮儀,幫她保養肌膚,順便教些針鑿女紅,粗淺的文化知識。
這不,調教了十來個月,原主才勉強拿的出手。
有何嬤嬤在,那些小丫頭倒不敢如何,可上個月,何嬤嬤生病了,何老夫人讓她回家榮養去了。
那些丫頭們就逐漸的不把原主放在眼裡,做事推三阻西起來。
甚至在提了原主的飯食回來後,幾個人都分食了,只給原主剩些殘羹剩飯。
原主不是沒有找孟夫人告過狀,可每次得到的都是訓斥。
如此一來二去,那些丫頭們更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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