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我被迫成為了社團老大!》第35章 打群架(2)

作者:沒名字的哈基米·1個月前

張彪這邊的人,拿著刀亂砍亂劈,毫無配合,全憑一股血勇。

而龍興社那邊,雖然人數佔優,卻根本沒人用棍子去砸對方的腦袋或者後心,他們的攻擊目標出奇的一致——手腕。腳踝。膝蓋。肩膀。

全都是能讓人瞬間失去戰鬥力,卻又不會造成致命傷的部位。

李天齊沒衝上去,他撿起大喇叭,像個戰地指揮官一樣在後面嘶吼:

“都聽好了!少當家的規矩!不能致人傷殘!想想孟大狀的培訓課!打哪兒不犯法,打哪兒只算互毆!把傢伙都給老子幹掉!”

更離譜的是,孟車不知道什麼時候也擠了過來,一把搶過李天齊手裡的大喇叭,臉上帶著一種學者般的狂熱,對著混亂的戰場現場普法:

“注意!根據97年《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是輕傷!你們的攻擊要精準控制在輕微傷的範疇內!擊打對方非要害部位,造成暫時性功能障礙,但不足以構成輕傷的,在司法實踐中,可被認定為‘情節顯著輕微’,不以犯罪論處!”

“敲手腕!讓他握不住刀!這是解除對方武裝,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

“打膝蓋側面!破壞他的行動力,防止侵害擴大!同樣是正當防衛!”

“記住,我們的目標是制止不法侵害,不是擴大斗毆!所有動作,都要為了這個崇高的法律目的服務!”

孟車的聲音透過大喇叭,清晰地傳遍了整個戰場。

龍興社的成員們像是被打了一針強心劑,下手更黑,也更“專業”了。

“砰!”王大力一棍子砸在一個混混的肩膀上,對方吃痛,手裡的鋼管噹啷落地。王大力順勢一腳把他踹翻,嘴裡還唸唸有詞:“制止不法侵害!”

“啪!”另一個龍興社小弟用棒球棍抽在對方的手腕上,西瓜刀飛了出去。他也跟著喊:“防止侵害擴大!”

張彪和他手下那二十多個亡命徒,徹底懵了。

他們感覺自己不是在跟一群混混打架,而是在跟一群穿著流氓衣服的瘋子警察在進行對抗演練。

對方嘴裡喊著法律條文,手上的棍子卻比誰都黑。

每一棍下去,都疼得鑽心,讓你瞬間失去反抗能力,但偏偏又沒傷筋動骨。

不到三分鐘。

戰鬥,就結束了。

張彪帶來的二十多個人,此刻已經全部躺在了地上,一個個抱著胳膊。捂著腿,痛苦地呻吟著。他們的武器,鋼管和西瓜刀,被堆成了一小堆,像是一堆破銅爛鐵。

反觀龍興社這邊,近五十號人,只有幾個倒黴蛋因為躲閃不及被劃傷了衣服,連個流血的都沒有。

張彪累得氣喘如牛,看著滿地打滾的手下,又看了看對面那個毫髮無傷。臉上甚至帶著一絲不耐煩的冷峻青年,他腦子裡的那根弦,徹底崩了。

這不是打架。

這是屠殺。是一場有預謀。有計劃。有法律指導的......降維打擊。

“叮噹。”

張彪手裡的西瓜刀,落在了地上。

他輸了,輸得莫名其妙,輸得體無完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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