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影視生意的容易感情用事,但現在馮曉剛是個燙手的山芋,誰都不願碰。
「思宇,不是我們不幫,之前你那狠心的繼母已經找我們借過一遍錢了,她跑了,我們認,可現在你……哎!」出一份錢已經夠義氣了,哪有出第二份的道理。
馮思宇不是不講理的人,但現在這種危急時刻,她不能講理。
「我知道,她跑了,我不能跑,那是我親爹,我說什麼也要救他。請各位叔伯再幫我一次,我才28歲,我年輕,我還能幹,徐番欠的,我爹欠的,我欠的,我都會還。」還真是孝感動天。
李秋棠不懷疑馮思宇還債的能力,只要馮曉剛在裡面不亂說話亂咬人,馮思宇在外面賺錢很容易的,她才30歲不到,用十幾二十年還二三十億的債問題並不大。
一個很不願承認的事實是,馮曉剛撐死了算經濟犯罪,而經濟犯罪實際上已經廢死了。
馮曉剛還有重見天日的那天,只要人還在,就還有機會翻盤。
但還是那句話,之前已經給過錢了,哪有要二道錢的道理,很多人不願意再給。
「我之前給了徐番3000多萬,我沒錢了!」
「勞資出了一個億!她跑了,我自認倒黴!這錢我不要了,但要我再出錢,我沒有!」
「領導,不是不給你面子,這事兒確實難辦。」
那位領導也是體面人,明白其中的難度,確實不好逼著大家掏錢。
但也有人建議馮思宇去找那些做網際網路。做金融和做房地產生意的人借錢,他們有的是錢,做影視的能有幾個錢。
馮曉剛絕對認識這些老闆。
相信到了這個關頭,馮思宇也已經找過那些老闆了,所以她今天所求不多,只要3億。
3億多不多,少不少的。
李秋棠依然作壁上觀,他不落井下石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李秋棠依然覺得馮思宇手裡還有東西沒拿出來,但那些東西最好是不要拿出來。
馮思宇說:「我爸進去之前把很多帳本筆記本和隨身碟都燒了。」
果然,這話一齣口,很多老闆的表情都變了。
「我親眼看見他燒的,他說這些東西留下來只會給我招來殺身之禍,我知道他怎麼想的,這些我都懂,我不會亂說話。」
「你沒留點什麼下來?」有人不懷好意地反問一句。
「我要留了東西,怎麼敢大搖大擺地來求各位。我爸不讓我摻和他公司的事,這些你們應該都知道。」
這說的倒是真的。
「各位老闆,我只要3億,我們全家人的命就在這3億上了。」
許是被馮思宇的眼淚打動,在座的幾個老闆交流了兩句,最後派出個代表,咬著牙說:
「行!3億就3億!曉剛以前跟我們合作也不賴,這筆錢我們給你出!」
「謝謝!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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